昨天的庭审,控方指控陆俊收受81万贿赂款。这一数目与外界的猜测相去甚远,不少人纷纷质疑。熟悉陆俊的人都知道,陆俊是一个比较狂妄的人,不仅表现在赛场上的执法,也表现在日常生活中。作为一个足球裁判,陆俊的正规收入并不多,但他却拥有奔驰、宝马等豪车,后来还开了自己的公司,身家达上千万,堪称中国足球裁判界的“首富”。
14年裁判正规收入80万
陆俊19岁便开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成为国际级裁判员后,有了裁判执法收入。算上全运会等赛事,陆俊在中国顶级足球赛事中担任主裁场次超过200场。
据国内一位著名老裁判专家介绍,陆俊从1991年成为国际级裁判以来,在执法国际比赛中的津贴收入加起来如下:1991年首届女足世界杯,200美元;1997年世少赛,8000美元;1999年世青赛,8000美元;2000年悉尼奥运会,8000美元;2001年韩日联合会杯,5000美元;2002年韩日世界杯,2万美元;1997年之前还执法过数场亚洲杯和世界杯外围赛,每场津贴600美元;数场亚冠联赛,每场津贴600美元。加起来,总数在6万美元左右。按前几年的汇率换算,约合人民币52万元左右。
在国内赛场,从1994年首届甲A联赛开始到2004年首届中超联赛,陆俊共执法11个赛季。按中国足协公布的主裁判执法津贴标准:1994年至1997年每场500元,1997年到1999年每场1000元,2001年开始增至每场1500元,2006年开始翻倍到每场3000元(2009年年初由于受到“金融风暴”的影响降到1600元)。就算陆俊在这11个赛季里,全部以主裁判的身份吹满比赛,其作为甲A和中超主裁判的总收入为308000元人民币。如此算来,陆俊在14年的裁判生涯中,通过国内外赛场执法所得津贴之和在80万人民币左右。加上陆俊从1981年到1997年之间在北京工业大学担任体育教师的所得,陆俊的总收入应该在100万以内。
上世纪就开上了奔驰车
14年裁判生涯的正规总收入,还不够买一辆宝马7系轿车。可陆俊在1997年就已经在北京街头开着奔驰车了。
据一位裁判圈知情人介绍,陆俊在1997年时就经常开着一辆奔驰车在北京街头跑,引得不少人议论纷纷。那一年,陆俊辞去了北京工业大学体育教师职务。有北京的记者问他奔驰车的来历,陆俊宣称是朋友借给他的,目的是“让他能更好地投入到足球裁判的事业中”。
1998年甲A联赛首轮比赛之后,《羊城体育》曾报道“陆俊在赛前收了20万贿赂款”,之后,中国足协内部一些人士也让陆俊不要再开奔驰车。于是,那部豪华奔驰车不见了踪影。之后一段时间,陆俊行事变得低调。
2005年初,陆俊退役。之后,人们发现,陆俊的座驾换成了两辆宝马,分别是5系和7系。退役后不久,陆俊还开了一家公司,做起了外贸生意。知情人透露,其身家达上千万。
羊城晚报特派记者 林本剑(发自丹东)林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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