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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杰律师开庭前仅与其会面1次 称其不该接受采访

  特派记者 张晓露 发自丹东

  为黄俊杰担任辩护律师的,是上海远东律师事务所的刘炜律师和助手周律师,昨天他们自驾一辆大连车牌号的小车去丹东中级人民法院。应本报记者之邀,刘炜律师就代理本案的一些不为人知的事实予以诠释,包括他之前仅有一次机会面见当事人、解释他本人反对当事人接受媒体采访的立场、庭审中大量“新生”证据的意外和应对、坚持做无罪辩护的关键所在,以及他作为球迷和律师双重身份,对黄俊杰面临判罚的矛盾心理:

  东方体育:能否先简单介绍一下您接手这一委托的经过,以及您认为这一委托的最大难点在哪儿?

  律师刘炜:2010年12月份,我们接受了他家属的委托,此后遇到了一些坎坷,主要是在我们执行律师职能的前期,在会见等方面有些曲折,最后还是顺利地在今年的11月份,就是上个月,我们会见到了黄俊杰,为他提供了法律帮助。

  东方体育:也就是说在庭审1个月前,你才刚刚见到你的当事人?

  律师刘炜: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我们会见的节点应该说已经是审判阶段了。在这之前我们向公安机关提出过会见的要求,但最终因为本案的敏感性一直没能见到,当然这一点与我们了解到其他涉案人员的辩护人一样,也都没见到。这次在法庭上,我们和黄俊杰才是第二次见面……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东港看守所,他们给我们的上次见面提供了非常好的会见条件,因为我们从南方过来,这边天气等各方面都是考验,他们提供的会见条件还是很不错的。

  东方体育:据我们了解,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你还是坚持为委托人进行无罪辩护,在黄俊杰本人有很多悔过事实的情况下,你这一立场的根基是什么?

  律师刘炜:“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即: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根据地域数额标准差异性很大,这且不说,主要在“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点,我们有一定疑义,包括黄俊杰本人也一直存在疑义,当然,疑义能否成立最终还是取决于法院的认定。至于悔过是否构成犯罪?我觉得还是有所区别的,当然还是那句话,我首先是站在辩护人的立场。

  东方体育:能否具体阐述一下这种疑义?

  律师刘炜:权当是我个人推测:黄俊杰完全有可能碍于面子,或者为了展现一下自己能力的虚荣,接受某方的钱财和请求,但在比赛中,事实上考虑到自己的职业生涯,为避免被处罚,可能他还是比较公正地吹罚。你们知道整个赛场,有全方位录像,被告人黄俊杰本人辩解时也说到现场有十几个20个摄像镜头,在这么多现场观众,电视观众关注情况下,做出明显偏袒行为应该是很困难的,但结果也可能恰恰是委托人一方通过自己球员的努力,获得了满意的结果。这种情况下黄俊杰收受钱财的行为,你只能说是“虚假承诺”,这种行为是有瑕疵有过错的,肯定是不对的,但是不是就构成本罪?当然,“虚假承诺”也突破了裁判自身廉洁的底线,应当受到比如国际足联或者中国足协的处分。

  东方体育:据我们了解,今天庭审现场控方列出大量新证据,对此你们似乎有些意外?

  律师刘炜:从公诉人的角度,他们在庭前提交给法庭的证据和他们今天在法庭上提供的所有证据比例来看确实有点失调,这个给我们今天带来一些困难。还好的是法院的安排还是比较周全,包括专业的多媒体试听演示,控方新提供的证据他们都逐项进行了演示,提供了我们一些条件。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公诉人确实不见得要在庭前提供所有的证据,可以在法庭上提供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只要给我们足够准备和质证时间就可以了。

  东方体育:作为黄俊杰的律师,在今年早些时候看到相关采访他的电视画面,包括他说的“只对得起足协领导”等话语,你有什么感受?

  律师刘炜:从辩护人立场来看,在一个人没有被定罪处罚之前接受媒体的采访,我个人认为不利于司法公正最全面的体现。我觉得之前媒体对他的采访,对于将来他能否被公正处理可能会形成一个干扰的因素。从职业角度,我们希望舆论和司法最好能有所隔离,不希望影响到将来最后的司法结果。

  东方体育:由此让我们联想到龚建平案,那会成为影响本案判决的判例吗?

  律师刘炜:我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还是有信心的,我是觉得会公正处理。龚建平案可能会有些影响,但毕竟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所以我感觉这方面的影响不会太大,毕竟每个当事人具体实施的情况不同。

  东方体育:假如最终被判有罪,你们会继续上诉吗?

  律师刘炜:这肯定取决于和被告人本人的意见,上诉与否,我们优先考虑他本人的意见。

  东方体育:你是球迷吗?在接手这个案子前听到过黄俊杰这个名字吗?

  律师刘炜:我看球,但不算专业球迷。我们毕竟是在上海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对黄俊杰这个名字以前还是有所了解,当然感觉陆俊名气更响点。

  东方体育:作为看球的球迷和律师的双重身份,你看待本案的心态是不是比较特殊?

  律师刘炜:我愿意透露一下,今天在发表辩护意见时我特别提到了这一点:作为球迷,我也不希望被黑哨、假球所蒙蔽,因为这是一种被玩弄的感觉!我希望足球场上是干净的。从这个角度,如果一个裁判是有场外收受钱财的行为,肯定是我不希望看到的;但是如果把我从普通球迷的身份转换为辩护人的角色来讲,我可能只能站在他的利益,为他做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在这一点上我是矛盾的。

  东方体育:结束庭审后,你还会留在丹东吗?

  律师刘炜:应该还会在丹东1到2天,可能还有辩护方面的一些职责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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