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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新因赌球被捕主动认罪 几求黄俊杰配合助其获利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12月21日02:22  北京晨报微博

  在黄俊杰之后,另一名涉案裁判周伟新于昨日13时30分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至16时34分审理完毕。据在现场旁听的丹东市政协常委、市电台交通频道总监程国顺介绍,公诉方认定周伟新的受贿金额为49万,行贿金额为25万。辩护律师邓虹称,周伟新精神状态良好,自己对其进行了轻判辩护。

  仅七人旁听

  庭上辩论比较激烈

  “他走进法庭的时候很轻松,带着一种孩子犯错误的感觉和一些羞愧。”谈到下午出庭的周伟新,程国顺如是描述。他还证实,下午的庭审只有7个人旁听。这是此次系列案审判以来,旁听人数最少的一场。

  对于整个庭审过程,程国顺介绍:“最后的辩论比较激烈,矛盾焦点集中在《刑法修正案》颁布之前(2006年6月29日颁布)的犯罪行为。辩方认为,周伟新的犯罪行为在2001年到2005年之间,那时还没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罪名,应不予认定,建议轻判三年以下。”

  因赌球被捕

  主动交代受贿行为

  “他在法庭上的话不多,最后陈诉的时候有点结巴,说‘考虑到我是初犯,希望从轻判罚’。”对于周伟新在法庭上的表现,程国顺介绍,“他做了三点自我辩护。第一,说自己收了绿城的3万元钱已经交给足协的李冬生。第二,黄俊杰交给他的10万元,他认为是朋友之间的往来,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操纵比赛。第三,原辽宁队总经理张曙光给他的10万元,也是朋友之间的往来。”

  程国顺还介绍:“对周伟新有利的是,他有明显的自首情节。其刑拘到案是因为赌博行为,就是赌球。在到案之后,他就把侦查机关没有掌握的一切行贿、受贿行为全部交代出来。在这一点上,公诉人也已经确认。”

  为赌球获利

  多次求黄俊杰配合

  由于绝大部分犯罪事实是周伟新自我供述,所以辩护人辽宁精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邓虹为其做的是轻判辩护。

  据了解,2009年黄俊杰收受长沙金德俱乐部的贿赂,当时这场中超比赛长沙与长春亚泰(微博)战平,黄俊杰获得3万元。当时的联系人,正是周伟新。2007年,在澳门威尼斯人杯曼联(微博)队对深圳上清饮队的邀请赛中,黄俊杰主裁。周伟新为了赌球,赛前给黄俊杰电话,要其让深圳先开球。最终,深圳队获得了开球权,周伟新在事后给了黄俊杰10万港币。

  2009年,在上海申花(微博)(微博)与澳大利亚悉尼FC队的国际友谊赛中,黄俊杰担任主裁判。周伟新分别在赛前和中场休息时给黄俊杰打电话,希望在下半时进两个球,这样周伟新可以在赌博网站上押大球(进球三个以上为大球)。这场比赛上半时申花以0比1落后,下半时申花连进两球,以2比1完成逆转。事后,周伟新给了黄俊杰10万元。

  此外,据程国顺的记忆,几家与周伟新案有关的俱乐部也浮出水面。在问及涉及俱乐部是哪些时,他说出了山东、天津、青岛等球队的名字。

  晨报丹东专电

  特派记者 张鑫 宋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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