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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申花赢德比张建强拿走70万 双方首次合作早在99年

  在牵扯到张健强的诸多案子中,影响范围最广、影响最坏的莫过于末代甲A的上海德比案。而这项受贿罪,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之前央视播出的焦点访谈节目中,陆俊承认他与张健强共收受上海申花(微博)(微博)方面的贿赂款70万元。2003赛季,上海的两支球队上海申花和上海国际最后一轮争冠。陆俊说:“当时中国足协官员张建强找我,让我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给申花队照顾。还跟我说,如果申花赢球,将在金钱方面对我有所表示。”比赛中,申花与国际队拼抢相当激烈,而双方也多次被陆俊吹罚犯规。比赛中还出现了一张红牌,上海国际队的沈晗被红牌罚下。张建强也在节目中说:“当时有人找到我,要我给申花照顾。那个人给我70万,是用一个纸袋子给我的。事后,我又给了陆俊35万,我们俩平分了这笔钱。 ”

  张健强和申花早有交往。早在1999年,申花就给过张健强10万元,以求在联赛中得到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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