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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俊等黑哨丹东集体受审 律师签保密协议很罕见

王珀(资料图片)CFP 供图王珀(资料图片)CFP 供图
李志民(资料图片)CFP供图李志民(资料图片)CFP供图

  随着前日下午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贴出开审公告,昨日,铁岭、丹东两地中院又连发公告,这也正式宣告了中国足坛反赌案将在下周一全面开审。

  昨日,本报独家披露了原陕西国力老总王珀将首批受审的消息,引发陕西球迷的强烈关注。而昨日铁岭中院贴出的公告证实了这个消息:陕西足球的罪人王珀将在20日接受法律审判。而在19日,原国力老板李志民和原足协裁委会主任张建强(此前媒体报道为张健强,根据法院公告更正)成为最先受审的涉案人员。与此同时,丹东中院将于20日开审陆俊“领衔”的“黑哨团队”。首批受审人员中最“大牌”的当属原足管中心副主任杨一民,他将在21日在铁岭接受审判。

  虽然下周一才正式开庭,但这两天,全国不少媒体已经云集铁岭,但因为只有几家中央级媒体能够进入庭审现场进行采访,大多数记者在庭审时只能在场外等候消息。而随着审判临近,律师们又签署了保密协议,各种工作人员也全部封口,即将到来的很可能是一场重要却沉默的审判。

  罪行分析

  A李志民&王珀

  在铁岭的审理中,李志民和王珀的出现格外引人注目,因为他们和当年的陕西国力密切相关。王珀于2003年入主国力,同年球队降级,并且引发陕西球迷“跪求王珀滚蛋”的场景。2009年11月10日,王珀被警方控制。在王珀被收监之后不久,有人就预言李志民绝对脱不了干系,果然,2010年初,原国力董事长李志民被警方带走。

  李志民和王珀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知情人透露,在当年国力冲甲的一场关键比赛中,李志民用重金“搞定”了时任足协裁委会主任的张建强,如今两人一起出庭也很可能与此有关。

  王珀被公认是中国足坛参与赌球、假球最多的人物。国力之后,他在2005年入主西藏惠通队;2006年,王珀与王鑫、杨旭等人还参与广州医药和山西路虎的假球事件。至于王珀的“诈骗罪”,倒真是与他“江湖骗子”的名号颇为吻合。

  B杨一民

  杨一民曾任足管中心副主任,足协技术部主任、联赛部主任,中超公司董事长。其间,他所在的部门职能涉及到联赛、技术、国家队、女子足球、裁判、注册和青少年足球等诸多领域。

  2010年1月15日晚9时,杨一民因涉嫌受贿被公安机关带走。1月27日,杨一民被依法刑事拘留。之后有媒体报道称,杨一民通过裁判操纵比赛,而且查明的受贿金额远超南勇。此外,杨一民的受贿罪行牵扯到裁判派遣和提拔、国家队教练员的选拔和任免、中超商务黑金等多个环节。

  C“ 黑哨集体”

  丹东中院将于20日开始审理陆俊、黄俊杰、万大雪、周伟新四名裁判,前三人被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周伟新还涉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但是,万大雪涉及的案情在此前并未公布。

  陆俊等人曾接受央视采访并坦白罪行。陆俊称在联赛中收受35万贿金(与张建强平分70万),帮助申花(微博)(微博)赢得冠军。黄俊杰承认青穗战赛前有青岛的人找过他,并受足协领导要求偏向青岛队。而当年著名的“京沈罢赛案”的主裁判周伟新也承认,这场比赛他收受了来自沈阳金德领队刘宏20万的贿赂。作为四名裁判中唯一有“行贿”罪名的周伟新,有消息称,这很可能与他涉嫌在足球圈内穿针引线,撮合一些“问题球”有关。

  律师解读

  反赌案下周开庭,中国足坛的种种假丑恶似乎有一并清算之势。不过,备受关注的这次反赌审判依然有一些令人不解的地方,比如为什么一定要律师签订保密协定?罪名上又有何玄机?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锋。

  关于罪名

  “受贿罪”量刑将更重

  在铁岭和丹东的第一波庭审中,出现了两个类似的罪名,一个是“受贿”(杨一民犯受贿罪一案),另一个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量刑有何不同?

  张锋告诉记者:“从字面就可以看出意思来,受贿的人群指向的是国家公务人员,除此之外的人犯罪被称之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张锋说,“两者之间的量刑有很大区别,‘受贿’比‘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量刑要重很多。不过因为现在对于具体受贿金额我还不是很清楚,所以不能断定具体的量刑结果。”

  关于程序

  法院一般不出“公告”

  从12月15日开始,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发布公告,昨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开始频繁发布公告,似乎要一次性将反赌案清算干净。对此,张锋认为,一个案子出一个公告是很正常的。“这里面有意思的是,其实我们平时的很多案件,或者说百分之九十的案件都不会在法院门口贴这么一张纸,虽然这是一个程序问题,但这次主要还是因为案件关注度太高,所以法院必须要走这个程序,因此也就有了这么多公告。因为整个事件已经在媒体曝光中近乎透明了。”

  至于这次的案件究竟多快能够判决,张锋表示,按照法律程序,一个案件从检察院递交到法院,最后到法院一审判决,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就应该完成。“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将案件打回检察院等等。”张锋告诉记者。

  关于保密协议

  律师签保密协议很罕见

  这次反赌案因为涉案人员牵扯方方面面极多,自专案组成立以来,一直遮遮掩掩,严守机密。这次庭审更是只允许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六家中央级媒体进入现场旁听,规格之高前所未见。对此,张锋认为并不奇怪,“不管是公开还是不公开,法院有权决定,而且在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也都是有原因的,比如有的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或者是像强奸案之类的案件。”

  昨日本报报道了为防止案情外泄,律师们都签订了相关的保密协议,对此,张锋觉得有点奇怪,“难道足球中都会涉及国家机密吗?我虽然没有关注过具体情况,但我还是对这次足坛的扫赌打黑案有所耳闻,按说这是一次丑闻,更应该让大家都清楚啊,为什么要这样?的确有点罕见。”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齐迂采写

  重点关注

  江洪:我对王珀一点恨都没有

  前国力老板李志民率先受审,随后王珀亮相,这意味着关于国力队涉嫌卖球或赌球的真相将大白于天下。昨日与本报记者交流时,提起陕西职业足球的奠基人李志民,前国力门将江洪以及前国力球迷协会会长李钢更多的是惋惜。

  大约两周前,江洪、张延等原国力“讨债帮”成员接到了一位前国力俱乐部工作人员的电话,希望他们能出一个证明,来说明李志民当时的确已经穷困潦倒,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言下之意,若李志民参与卖球,也纯属为了俱乐部生存的被迫之举。经过慎重考虑,江洪等认为,李志民如今处境艰难,让人惋惜,念及旧情,于是让律师起草了一份文件传到了沈阳。

  当年,江洪和王珀隔空对骂,对于王珀的人品和所作所为,江洪曾非常不屑。不过真正到了审判日来临,江洪并非是拍手称快,而是用一种救赎的态度来评价,“很多事已经时过境迁,我不想多说了。他们应该负法律责任,但不能让他们独自去承担所有过错,当时的足球环境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如果要判的话,我希望不要一棍子打死,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说到王珀,江洪的内心早已释然,他平淡地说:“说句真心话,王珀这种人你可以去痛恨他。但从更高层次来说,还值得同情他,他曾经拥有的生活和社会地位比很多人都好,但他活得很无知。他现在的处境,连最普通的人都比不上。我对他一点恨都没有,只有同情,给他一个教训之后,也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每个人都具备别人不具备的缺点,不能光指责别人,也要反思自己。”

  而对于李志民,江洪更多的是惋惜,“李志民可以放手的时候他不愿意放弃。他内心有一点英雄情结,这与他大院弟子出身有关。到后来发现不对时,他实在难以挽回了。很多没有被揭露的人可能比李志民档次更高、层次更深,他只是一个悲剧人物。”本报记者杨怡

  焦点人物

  李志民,为用错王珀“买单”

  李志民和王珀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之间并非是老板与马仔的定位,更像是一个股权持有者和承包者的关系。

  李志民能错用王珀这样的人,与他的一夜暴富经历有很大关系,同样膜拜权力和金钱,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所不同的是,李志民站在幕后,而王珀在台前演戏。当年,李志民曾把王珀定位于“一个豪爽的东北汉子,特别热爱足球,在国力最困难的时候,有胆识和魄力敢于接手这支球队”。如今看来,当年王珀接手国力的动机原本就不纯,实际是为了通过操纵比赛来谋取利益。

  说到李志民即将受审,前国力球迷协会会长李钢惋惜地说:“恐怕李志民一夜暴富的经营思路和别人做生意的思路不一样,来钱太容易了,他对经营市场运作这一块想得太简单了。当时国力已经是一艘破船了,所做的一切是在延缓沉没的时间。他高估了足球对政府和市场的影响力,到捉襟见肘时,想放手也没人接,没办法把王珀引来了。王珀是压倒国力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使很多黑色交易变得赤裸裸的,公开化了。”

  李钢将王珀定性为一个“里程碑”式人物,“正是有这样的人的出现,加速了中国足球扫赌打黑的进程。他把很多事情放在桌面上谈,使得很多见不得人的交易变得赤裸裸,如果那些内幕交易还是藏着掖着,我们不知道还要被蒙蔽多久!”

  本报记者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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