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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超公司状告粤超董事长 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利益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7月15日08:54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白云  邹甜)  昨天中午,广州珠超联赛体育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珠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起诉广东粤超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超)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孝五,状告其搞同业竞争,损害珠超公司利益。

  珠超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刘孝五停止担任广东粤超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并赔偿珠超公司的经济损失42万元。珠超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珠超联赛第一个赛季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们原计划在珠超联赛的基础上推出全新的赛事“粤超联赛”,作为珠超联赛的下级联赛,并于2010年9月9日在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41类“粤超”商标。当时刘孝五还担任珠超公司的总经理兼董事,但他却背着珠超公司的其他股东,于2010年12月14日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粤超”为商号,申请注册广东粤超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刘孝五亲自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2月25日,刘孝五组织和策划的粤超联赛在佛山正式开赛。对此,珠超公司声称,刘孝五谋取了本应属于珠超公司的商业机会。

  对于珠超的起诉,刘孝五称,“我回应有四点:1.在珠超公司我已经被免除一切职务,何来职务便利?2.我在粤超无工资收入,完全是奉献足球;3.我之于珠超、粤超都是股东,有如股民可以买中石化股票又可以买中石油股票一样,合理合法;4.足协是无权批准谁独家经营权的,珠超公司是典型的在为自身经营严重恶化寻找苍白的理由。这就如一家餐厅经营不善被供货商追债,餐厅就说是其他餐厅经营比他好把他逼垮了,让追债的供货商去找别的人,这可能吗?”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1年8月9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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