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9日,甲A联赛第25轮,上海申花对阵上海国际,在比赛前两三天,陆俊在中国足协见到了张健强(时任中国足协女子部主任,曾长期从事裁判管理工作)。
其时,陆俊和张健强两个人之间的交谈就已经决定了这场比赛的胜负结局。由于陆、张二人均毕业于北京体育学院,有着不错的师兄弟情谊。陆俊回忆说:“是张健强告诉我,这场比赛的主裁判是我。并提出希望我对上海申花队有所关照。这个关照就是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别让申花队吃亏。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这里面的意思了。我就说我知道了。他还说如果上海申花最后赢球了,他们会对我有所表示。”
另外一位当事人张健强回忆说:“当时申花通过我的一个熟人找到我,因为都是老朋友、老关系,他可能和申花之间有一些业务关系,问我能不能帮帮忙。我就把他的这话原原本本告诉陆俊了——就是有这么一场比赛,看看能不能帮帮忙。”
上海申花对阵上海国际的比赛非常重要——赛前,上海国际积45分联赛排名第一,上海申花积43分排名第二。两队都想夺冠,又是同城大战,前三次比赛都是国际队赢。在比赛中陆俊又是怎样帮助上海申花的呢?
“因为在众目睽睽之下,而且有电视转播,还有慢镜头播放,裁判不可能明目张胆去做,只能是态度、严厉程度上,尽可能让被照顾方感觉舒服一些,让申花队员感觉到心理上放松,有利于发挥。”陆俊承认拿捏这个关照的尺度还是非常有讲究,“比如上海申花队球员如果犯规动作比较大,我会提示一下,要是对方队员,我可以不管。他们往往就会越踢动作越大,我该罚就罚了。”
面对有些报道说,如果陆俊向着甲方,有时乙方刚形成进攻时候,陆俊就吹甲方几次犯规,这个攻势状态就变了。陆俊表示:“在有利犯规掌握上,确实有这种情况。因为很多规则都有自由裁量权,松一点紧一点,对球队还是有影响的。虽然是潜意识里的东西,但在重压之下,运动员的技术动作会变形。就算我主观上想:我没有去偏袒谁,没有照顾谁,可能自己认为是公正的,实际上不可能。如果心里很干净,在判罚的坚决程度上,是不一样的。”
上海申花最终比分以4比1战胜上海国际,随后也兑现了“如果赢球就会有所表示”的诺言。陆俊说:“大概过了两星期,在张健强办公室,他把钱给了我。是现金,全是100元的。装在一个纸袋里。一共35万。张健强说他也有35万。”面对这样的一个“有所表示”,陆俊称:“当时心里也有所忌惮。2001年中国足球曾经‘打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