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足坛“打假反赌”的步步深入,昔日足球场上风光无限的“金哨”、“银哨”和部分前足协官员锒铛入狱。在中超联赛即将拉开序幕的时刻,身陷囹圄的张建强、陆俊、黄俊杰、周伟新等昔日足坛“名人”,作为反面教材走进央视屏幕,一场场足球交易的黑幕被揭开。
这些“球场法官”本应是绿茵场上规则的捍卫者,然而却以“黑哨”的方式,变成了规则的破坏者。“黑哨”泛滥,游戏规则被肆意践踏,既然,公平与正义不存,难怪中国足球溃不成军。
从陆俊、黄俊杰等人的忏悔中,人们不难发现,“黑哨”大抵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裁判直接被某个球队收买。比如2004年10月2日,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第14轮,沈阳金德队主场对北京现代队(现北京国安队),金德队请国际级裁判周伟新给予“照顾”。即使周伟新在“照顾”过程中出了问题,本人被停止执法当年剩余的8轮比赛,还是得到了20万的“安慰”。
另一种“黑哨”则是所谓的“官哨”。陆俊、黄俊杰、周伟新等人都坦承,比赛中对特定球队“关照”,是业内常有的事。他们对各球队与足协领导之间的关系心知肚明,对领导的一个电话或一个短信,都心领神会。因此,他们往往被委派执法“关键性比赛”。
而那些足协官员就是破坏规则的罪魁祸首。“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球迷,唯一对得起的就是中国足协的那些官员”,黄俊杰的哭诉直击着“球场腐败”的本质。有舆论认为“官哨”不除“黑哨”难尽,因为吹了“官哨”就敢吹“钱哨”和“赌哨”。事实确实如此,当监管者以监守自盗作为“最大责任”,足球已经难称是一项运动,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玩笑。
足球场上如果没有公正的裁判,等于是足球规则体系被釜底抽薪,比赛还没开踢,就已经被“黑哨”杀死。而足球官员如果总是能够带头蔑视规则、践踏规则,这样的足球也必然没有出路。
从理论上讲,制定一套游戏规则必须具有以下要素:制定者独立的身份、执行者的职业道德、监管者的存在,还有透明的申诉渠道———这一组因素的存在才能保证规则的有效性。而在原有足球体制下,那些足协官员意志决定着一切,腐败利益决定着一切,那些足协官员的嘴巴就是唯一的规则。举例而言,这些“黑哨”此前不是没被媒体曝光过,但所有的“黑哨官司”最后几乎都是以舆论惨败而告终。
所以,趁着足球反腐的东风,足球更加需要去官僚化,需要制度的进步。一场反赌风暴、反腐风暴,的确能够拯救中国足球于一时,但只要官僚腐败的潜规则有重新代替足球场上的显规则的可能,“金哨”们就还有“前腐后继”的可能。
曾经的“金哨”陆俊说:“我去国际上吹比赛,没遇到过被收买的事。为什么回到国内,吹完比赛就发生这样的情况?……确实需要有一个监管机制。”这个“监管机制”的关键,或许就在于如何维护规则,如何防范权力之手干预竞赛。
现在,“黑哨”们现形了,公众看到了整治足坛的决心,而要让大家看到中国足球的希望,恐怕还是要让绿茵场上永远沐浴着公平和正义的阳光。要做到这些其实并不难,就是让足球和很多行业一样,权力要守法,机制要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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