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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俊被评很业余:指责赞助商不妥 三年上市雷人设想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3月24日13:04  上海青年报

  新任中超公司总经理鲁俊是不是“内定”,这个无以判定,但是在上任第一天的会议中,这位广告人出身的经理人就露怯,他提出的一些观点被外界认为“不合行规”、“很业余”。不过中超公司内部对他还是抱有好感,因为这位经理人明确提出要给中超公司的员工工资翻番。

  本报记者 陈敏

  指责赞助商?不妥

  22日是鲁俊上任的第一天,在中超公司员工的大会上,他谈到对目前中超公司赞助商的不满:“跟耐克签约的赞助合同金额太低了,只有1000万一年,比阿迪达斯的每年给国家队的7000万差很远。”鲁俊原先是与福特宝公司老总相熟,随后结识足协高层入主中超公司的,福特宝公司老总在交谈中把阿迪达斯的赞助额告诉了鲁俊。这种违背商业规矩的做法却因为鲁俊在中超公司会议公开此合同内容而被放大,这也暴露出目前福特宝公司和中超公司不职业的地方。

  2006年开始,耐克正式成为中超联赛指定装备赞助商,全方位向联赛提供用球和裁判服。从2009赛季开始,耐克进一步在中国足球内拓展,在未来10年内,耐克将给予中超联赛一份总值达两亿美元的大单。鲁俊在没有带来新赞助商的前提下,却对现任赞助商的额度表示不满,有失行规。去年是中超最困难的一年,耐克能够进入中超联赛已属不易。鲁俊目前急需的是寻找新的赞助商,开拓新的市场,来证明自己。

  三年内上市?业余

  除了指责赞助商,鲁俊还抛出了一个无比“雷人”的设想,他向16家俱乐部股东陈述中超公司未来计划时说:“我准备在三年内要把中超公司运作上市。”此言让众多业内资深人士都瞠目结舌,这“三年上市”的说法令俱乐部摇头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六项硬指标条件,而目前中超公司能够满足的只有“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这一条,而最为致命的在于规定要求“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随着2010年出事的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根本无法达到。“要上市至少要超过两年的时间,而且这期间公司全部投入这上面,什么都干不了,他是没上过市所以不知道。”一位上市公司老总表示,“这一下就显示出他在经营上的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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