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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竞赛规程(2)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3月21日15:06  新浪体育

  三、总决赛

  1、夺得大区赛冠军、大区赛精神文明奖、大区赛团队空间大赛三冠王的球队由加油中国承担球队参加总决赛差旅、住宿费用壹万元整;

  2、大区赛冠军由加油中国承担球队参加总决赛差旅住宿费用五千元整;

  3、加油中国负责颁发:

  1)冠、亚、季军获奖杯各一座;

  2)精神文明球队获牌匾一块,比赛服30套;

  3)最佳球员获证书,足球鞋一双。

  四、其他奖励

  1、2011赛季大区赛和总决赛等所有比赛且表现文明的球队,获赠一枚加油中国体育社区团队空间奖章,显示在团队空间首页突出位置;

  2、团队空间表现尤为突出的球队,加油中国负责在电视、电台、报纸、门户网站和加油中国体育社区进行全方位媒体宣传。

  第五章  规则与规定

  一、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1、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及国际足联有关规定。

  2、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根据国际足联或亚洲足联的要求制定的其他规定。

  3、执行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组委会制定的《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纪律处罚条例》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4、执行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委员会制定的加油中国冠军联赛文件和根据冠军联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他规定和通知。

  5、一些具体规定:

  1)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实行检查《注册参赛资格》制度,每场比赛开始之前,对所有报名的运动员进行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2)在每场比赛中,每队可报运动员19名,上场11名,替补运动员8名,可换队员8名,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3)如果球队领队、教练、队医符合联赛参赛资格及规定,则可作为替补球员出场;

  6、关于外籍球员参赛的规定:

  1)每支球队可报外籍球员6名;

  2)每场比赛可出场外籍球员3名;

  3)如果由超过20名(含)以上外籍球员组成的队伍参赛,在报名时需由赛区承办方向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组委会沟通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参加比赛;

  4)曾有参加职业联赛经历的外籍球员不得参赛,一经查处取消所在队伍所有比赛成绩,扣除全部纪律保证金,并根据实际情况扣除承办方一定数额或全部承办费用。

  7、关于红、黄牌的规定:

  1)一个赛季,同一名队员累计2张黄牌,则在第2张黄牌场次后顺延停赛一场,停赛后该队员累计黄牌数不再累计;由裁判长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2)一场比赛,同一名队员受罚累计2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并顺延停赛一场;由裁判长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3)一场比赛,运动员被直接出示红牌后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包括赛场周边及看台),不得回到球队替补席;由裁判长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4)一个赛季,同一名队员累计受罚3张红牌,该名球员将被永久取消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参赛资格;

  5)如运动队有被禁赛的运动员,则该队替补席需相应减少运动员人数;

  6)领队、教练、队医运动员或随队球迷凡有围攻、漫骂、侮辱、殴打或故意伤害裁判员或对方运动员的,按《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纪律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8、特殊规定:

  1)每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含比赛中断时间),上、下半场各45分钟;淘汰赛90分钟内比分相同则直接罚点球决出胜负;

  2)比赛开始前20分钟,各队递交由负责人签名的上场11人球员名单至第四官员;

  3)比赛当中禁止使用铲球动作;

  4)比赛开始15分钟以后可以换人(除受伤情况之外);

  5)比赛当中需要换人时,需要向第四官员提交换人登记单,经过登记之后才可以换人。并由第四官员带领,在主裁判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侧场地中场换人,严格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

  6)在中场休息期间,可以进行换人,但是必须告知第四官员换人的详细情况。如发现私自换人并不通知裁判的情况,将当场判定对方3:0获胜,如当时比分大于3:0,按实际比分判定对方获胜。

  9、替补席管理:

  1)比赛替补席每队11个坐席,替补运动员8席,俱乐部官员3席,其他人员不得入座。

  2)只有俱乐部队正式报名官员(领队、教练员、队医)才能在替补席就座;

  3)管理好其替补席的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职责之一,本方替补席人员违纪,球队领队负连带责任;

  二、比赛弃权和罢赛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弃权:

  1)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此球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2)球队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弃权。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罢赛:

  1)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委员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委员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4)中途退出比赛;

  3、弃权和罢赛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扣除充权或罢赛一方全部纪律保证金;

  2)如双方共同违纪致使比赛终止,取消两队比赛资格;扣除双方全部纪律保证金;

  3)中途退出比赛,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扣除退赛一方全部纪律保证金;

  4)赛区委员会秘书长根据有关报告向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做出纪律处罚。

  三、对因恶劣天气及赛场秩序混乱造成的比赛中断的处理

  1、因恶劣天气及赛场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赛区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恢复比赛,比赛监督应及时与赛区委员会进行沟通与协商,并由比赛监督做出是否恢复比赛的决定,裁判员、双方球队应服从比赛监督的决定,如一方或双方球队不服从比赛监督恢复比赛的决定,则按一方或双方弃权或罢赛处理;按弃权或罢赛处理的球队将被扣除全部纪律保证金;

  2、如比赛不能在1小时内恢复,由比赛监督做出中断比赛的决定

  3、由比赛监督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在24小时内的何时、何地进行补赛,比赛双方领队签字确认;

  1)补赛从比赛中断时间起恢复;

  2)比赛如不能在24小时内进行补赛;

  3)经比赛监督书面同意,球队、裁判员离开赛区;

  4)比赛监督报告赛区委员会,由赛区委员会做出处理决定;

  5)由赛区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6)如在此过程中有违记行为,则由赛区委员会秘书长根据有关报告向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做出有关纪律处罚。

  4、如果是某支球队制造的赛场秩序混乱,那么判罚该球队该场以及此前参加的所有比赛均为0:3负,如果实际比分大于0:3,则以实际比赛为准;该队将被永久取消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参赛资格;该支球队将被扣除全部纪律保证金。

  四、比赛体育场

  1、遵守国际足联颁布的11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比赛场地规定。

  2、各赛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联赛期间变更比赛体育场,必须于一个月前向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委员会申请并获批准。

  3、场地必须放置9米X3米赛事背景板1个;12米X1米横幅2条。

  第六章  比赛监督、裁判员

  一、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组委会负责派遣,代表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委员会按照《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纪律处罚条例》、《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竞赛工作职责》指导、协调赛区工作,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委员会负责。

  二、裁判员

  1、城市赛裁判员由赛区组委会负责派遣,必须为国家1级或以上级别;城市赛决赛须由国家级或国家级以上级别裁判执法;

  2、大区赛裁判员由赛区组委会负责派遣,必须为国家或国家级以上级别;

  3、总决赛裁判员级别为国家级或国家级以上级别,由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组委会负责派遣。

  第七章  纪律与诉讼

  一、纪律委员会

  1、各城市赛赛区成文纪律委员会:城市赛中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城市赛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2、大区赛、总决赛的违纪事件,由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二、仲裁委员会

  1、联赛中的诉讼案件,由加油中国冠军联赛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

  2、根据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的相关规则进行申诉。城市赛、大区赛由承办方负责人监督执行。

  3、申诉流程:

  1)如果一支运动队要在比赛结束后或点球对战结束后正式提出抗议,领队必须:

  2)比赛报告或点球对战成绩报告单签名前需要立即声明目的;

  3)比赛后或点球对战结束后至当日24:00内写好申诉书并提交至本场技术官员处;

  4)在递交申请书同时将500元人民币申诉金交至本场比赛监督处。

  4、最终决定

  1)不遵守以上其中任何一项规则将被驳回上诉;

  2)在收到申诉书24小时之内该场比赛监督必须做出决定,提交书面材料并公布申诉结果;如果球队对比赛监督所做出现的决定不满意,可在知道结果后12小时内将申诉书传真至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

  3)加油中国冠军联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诉书48小时内做出最终决定;

  4)无论申请成功或失败,比赛结果将不被更改。即:

  A。申诉失败,没收全部申诉金;

  B。申诉成功,退回全部申诉金至球队;如果涉及到裁判员或其他人故意操纵比赛等行为的,将根据联赛处罚条例对当场裁判员以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八章  服装规定

  一、服装

  1、遵守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制定的服装规定。

  2、当主办单位为各队配备统一装备时,所有坐在球队席的人员必须穿着使用主办单位指定的联赛服装、标识和装备。

  3、具体规定:

  1)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包括上衣、短裤、球袜;守门员上衣、短裤、球袜)并经裁判员认可;主队有优先选择比赛服装颜色的权利。两队确定比赛服装颜色后,裁判员会根据两队比赛服装颜色选择裁判服装颜色,如果裁判及助理裁判上衣服装颜色与守门员上衣服装颜色冲突,则守门员必须更换比赛服上衣颜色。

  2)球衣号码的颜色应与比赛服的颜色显著不同(浅色号码在深色衣服上或相反),本条尤其适用于条纹的球衣。为保证更好的视觉效果,应在比赛服保留一块纯色的位置供印制球衣号码。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3)如果未按确定的服装颜色出场,或全队球衣不统一,则必须按裁判员要求身穿带有号码的分组号衣进行比赛(除守门员外);

  二、其它装备

  1、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

  2、不得穿钢钉足球鞋。

  3、不得佩戴饰物(含戒指)出场比赛,无法摘下的戒指必须用胶布缠绕后,方可出场。

  第九章  附则

  本规程由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委员会解释,未尽事宜由加油中国冠军联赛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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