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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福克斯案谢亚龙三度妥协 冠名费骤减1500万成疑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9:19  足球-劲体育

  特约记者曾爽报道 谢亚龙被立案调查确实令所有人意外,虽然传闻很多,但目前对他来说最致命的问题是,爱福克斯赞助中超过程中,他出现的工作失误,其中不仅有管理上的责任,而且谢亚龙更是直接参与了合同更改的谈判。

  他曾拒绝在合同上签字

  2006年爱福克斯赞助中超一案,已经让南勇“折”在里面,当年全额的600万欧元最终一分钱都未能收回来。虽然这份合同尽管被认为是当时的掌门人谢亚龙负责,但是最终在提交法院时被曝光,代表足协在这份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就是南勇,这个谈判过程都是南勇具体负责的。这看似与谢亚龙无关,可是在2006年6月份更改的合同中,却是谢亚龙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给爱福克斯减免了1000万元,个中的原因至今仍是一个谜团。其实在当年年初时,谢亚龙并没有参与爱福克斯的谈判,具体谈判是由南勇负责的,南勇在3月初结束谈判后在主席办公会上提出了要与爱福克斯签约冠名,以当时的情况来看,爱福克斯是条件最好的冠名商,南勇在会上表示,“我经过了反复权衡还是觉得跟爱福克斯签约是最好的选择”,谢亚龙没有表示异议。

  在签约前,足管中心两名主任对冠名费一事向总局汇报,谢亚龙带上南勇一块儿向总局领导做汇报,在整个汇报过程中,谢亚龙没有发言,而是全权交给南勇代为“答辩”,在总局领导最后问谢亚龙能不能收回冠名费时,谢亚龙坚持说“这个南勇来解释最合适”,南勇当时表示“我担保爱福克斯最终会付款”,于是,从总局回来后,足协相关人员开始草拟合同。

  对于这次汇报会,后来足协内部广为流传着一个近似戏说的版本,就是在这次汇报会前,谢亚龙与南勇的矛盾已经很深,南勇当时说:“我以党性担保,爱福克斯会付款,如果不付款我承担责任。”谢亚龙立即对旁边总局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说:“把这句话记下来。”但这次并不是两人斗争最激烈的时候,最激烈的是在两人谁在合同上签字的交锋上。

  最后签约前,南勇去找谢亚龙,希望他“在合同上签字”,理由是“你是主管领导”,但是谢亚龙明确表示拒绝在合同上签字,他的理由是“你是主管联赛的领导,你负责谈判的全程过程,应该是由你来签字”,谢亚龙态度强硬,南勇最终服从谢亚龙的安排,在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两处蹊跷的合同硬伤

  该合同另一个蹊跷的地方在于3月12日足协和中超公司与爱福克斯签约,但是迟至4月份足协和中超公司才与香港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合同上有了时间差,这在随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多方质疑。既然是代理中介了爱福克斯冠名中超,那么中超公司应该是与代理公司首先签订合同,其次才是与爱福克斯的合同。为什么代理合同是在赞助合同之后签订的,而谢亚龙在其中也难脱其咎,其中是否有什么原委也是很难说得清。

  在这个问题上,谢亚龙作为管理者是有所疏忽的,并且,是什么让之前一直很谨慎的谢亚龙突然妥协,他面对合同的时间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成了一个谜。有人认定这是相关公司在南勇的授意下也对谢亚龙进行了公关,用利益让谢亚龙屈服了。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样的说法,但近来也有法律专家分析,中国足协和中超公司与爱福克斯三方共同签订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冠名合同后,直到2007年第二季度,爱福克斯才将第一笔冠名费600万元人民币汇至中超公司,这也是爱福克斯付给中超公司的唯一一笔费用,余下的5千余万元一直未付,而且对方公司已经破产,即使打赢官司也白白损失了5千万元,这已经构成了渎职罪,谢亚龙即使有足够的理由也难以支撑5千万元资产流失中的管理责任。

  2006年6月爱福克斯与中国足协在北京进行过一次更改合同的谈判,直至6月中旬,爱福克斯的网络电话依然拿不到牌照,无法进入中国内地互联网市场,爱福克斯以此为由提出减免冠名费,并与谢亚龙和南勇进行了面对面的谈判。在谈判中,爱福克斯方面明确提出减免600万欧元中的150万欧元,也就是说最终付给中超公司的冠名费仅需450万欧元,少了1500万元人名币。

  在谈判中,最终这个大幅度扣款的提议,却通过了谢亚龙和南勇这一关,最匪夷所思的细节则是,根据双方6月份更改合同的谈判,随后草拟了补充合同,确认中国足协和中超公司将最终的冠名费下降为450万欧元,可是在这份更改金额的补充合同上签名的人却是谢亚龙,直到现在足协内部都还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如果说,就代理合同的时间差,谢亚龙还能够以具体合同由南勇负责来解释的话,那么他在更改冠名赞助费的合同上签字就难逃其咎了。之前不愿在合同上签字,证明他早认定这次合作可能有问题,但为什么他要在更改合同上签字呢?立案侦查后,相信这是谢亚龙必须要解释清楚的一个问题。

  谢亚龙原先一直不打算参与爱福克斯冠名的合同谈判,甚至不惜为此与南勇翻脸,但是却在更改冠名费的合同上签字,他的态度有着巨大的反差,这少了的1500万元人民币相信他很难解释过去。接着谢亚龙在爱福克斯冠名上,又有惊人之举,谢亚龙在三次主席办公会上态度坚决地把爱福克斯送上法庭。

  打官司,他一再谦让南勇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与爱福克斯打官司的问题上,直到2008年9月1日做出起诉决定为止,足协为爱福克斯欠款一事开了三次主席办公会,谢亚龙一再给了南勇面子。当时中超公司方面相关人员介绍,2008年4月主席办公会研究与爱福克斯打官司时,当时在会上谢亚龙力主马上对簿公堂,提起诉讼。会上南勇以爱福克斯正在筹款为由,建议推迟打官司,当时爱福克斯给出付款最后的期限是6月底,谢亚龙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在2008年4月份第一次办公会上,谢亚龙给了南勇面子,官司被压了下来。

  6月份过去后,爱福克斯依然没有付款,在7月份此事再次登上主席办公会,这次会上,谢亚龙直接跳过了研究“打不打官司”这个环节,而是直接进入怎样打官司的讨论,由于南勇是代表中超公司签订的合同,于是委托中超公司开始寻找律师诉讼,不过律师在与爱福克斯方面联系后建议:“爱福克斯方面还在筹钱,有自己的还款计划,不宜立即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会议上,两人就找什么律师打官司再次产生争执,谢亚龙想让足协的法律顾问杭泉明打爱福克斯的官司,但是南勇提出要用中超公司自己聘请的律师。最后两个人争执的结果,南勇赢了,谢亚龙说:“你签的合同,你去找人打吧。”两个月过后,在9月1日第三次会议上,付款遥遥无期,南勇也终于同意打官司,不过当时他补充:“如果打官司可能就要不回来钱了。”谢亚龙没有理会南勇的提议,于是进入到官司阶段,在这三次办公会议上,谢亚龙与南勇都有着各种形式的对抗,南勇和谢亚龙都有各自的道理,但是都留下了后遗症。

  而就在2009年足协开打这个官司的时候,在提交的法律文件中,法院得知这家中介公司是一家体育经纪公司,原中国队主教练阿里·汉也是由该公司经纪。但是现在因为爱福克斯的代理也无奈地反目成仇,曾经的合作伙伴也只能对簿公堂,这家公司的法人明确提出,我们只是按照足协的要求去做的。

  在北京二中院的调查中发现,原来签订合同的爱福克斯公司已经于2008年被转让过一次,在转让后新的公司却破产了,爱福克斯已经被注销了,这导致这笔钱已经没有任何可能拿回来,这笔剩余3500万元的巨额冠名费就这样消失了,不管这个官司打还是不打,谢亚龙和南勇谁都不会想到最终是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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