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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海利丰球员注册转会事宜 足协表示要走法律程序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2月27日12:19  大连日报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体育专电(记者公兵 郑道锦)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韦迪25日向新华社记者透露,如果青岛海利丰的投资人不能按照要求解决拖欠球员工资的问题,恐怕就要走法律程序。

  中国足协官网24日发布《关于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球员注册转会事宜通知》,称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七条,2009年在中国足协注册的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球员可在2010年3月10日前办理转会,并于2010年3月12日前完成注册手续;中超、中甲、中乙各足球俱乐部最多可转入两名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球员;未转会的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球员可在所属会员协会注册为业余球员。

  据中国足协注册办公室相关人士透露,所谓第二章第七条,是指俱乐部解散或被取消注册资格后,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自动解除,成为自由球员,可以自由转会。

  对于为何中超、中甲、中乙各足球俱乐部最多可转入两名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球员,足协青少部主任朱和元表示,这是借鉴了四川冠城队的案例。

  2006年2月7日,四川冠城队解散。当时中超、中甲、中乙各足球俱乐部最多可转入3名四川冠城俱乐部球员。

  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韦迪表示,给青岛海利丰球员留出的转会时间确实不宽裕,要是联赛开赛了,转会窗口就完全关闭了,好在现在还有时间。至于能有多少青岛海利丰球员被其他球队接收,韦迪说:“那就要看球员的水平了,这是个双向选择,具体多少我也说不好。”由于新赛季国内转会窗口实际上2月12日已经到期(参加东亚四强赛的国脚顺延至2月28日),各俱乐部招兵买马基本结束,消化青岛海利丰球员的前景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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