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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反赌立下标杆:今后处罚力度只升不降 从重从快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2月24日11:25  东方体育日报

  本报驻京记者 顾晨

  正式宣判广药、成都降级、青岛海利丰取消注册资格之后,纪律委员会发言人周明表示:此次处罚相当于一个基准和标杆,“今后处罚力度只升不降,只会从重从快。”

  昨天上午,超过五十家媒体汇集足协八楼会议室,参加足协纪律委员会召开的新闻通气会。通气会上,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教授代表纪委会宣布了针对三支球队的处罚,除了将广药和成都谢菲联降入中甲以外,青岛海利丰依然被取消注册资格,罚款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广药2006年和成都谢菲联2007年的行贿行为,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9第5条、第49条以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7第63条、第33条之规定做出处罚;针对青岛海利丰2007年受贿行为,纪委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9第5条、第49条以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7第63条、第33条之规定,给予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降级处罚;针对青岛海利丰俱乐部在2009赛季违背体育道德的比赛行为,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9第70条之规定,取消了俱乐部注册资格。

  类似的行为,为何采用的判罚条款不同,最终的处罚结果也不同呢?纪委会新闻发言人周明律师解释:“处罚出现差别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要遵循追诉时效的原则,根据49条的规定,追诉时效是两年,超过两年不予再处罚了。也就是63条的决定没有失效的限制,对70条不正常的处罚,有两年追诉时效的限制。成都谢菲联和广药以及青岛海利丰在2007年有一次打假球都是在两年之前,因此只能适用第63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针对青岛海利丰的处罚,周明律师还进行了特别说明,“海利丰在2009年出现了‘吊射门’,这个事件没有超过两年的追诉时效,对青岛海利丰两次的行为,一个是2007年和2009年分别做出两个处罚。我们对两次事件都进行了处罚,也是参照了国际足联现在有效的规定。”

  周明律师强调,足球法制化的进程也需要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此次纪律委员会会议就修订了相关的条款,把不正当交易以及赌博还有关联关系、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这些条款,都取消了时效的限制。还增加了相关行为的处罚的种类,包括罚款和扣分。”如果将来还有球队被确认涉假涉赌,他们受到的处罚力度“只升不降”,处罚过程也会“从重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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