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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腐败一案典型官商勾结 行政集权贻害了中国足球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1月30日11:25  长江日报

  南勇腐败一事,是“官商勾结”的典型权力腐败。

  当权力可以商品化,转化为商品货币,其带来的利益就成了权力腐败的“原罪”。只要拥有这种特权的官员认同“寻租”,想要以此获得政治利益或者经济利益,必然会“官商勾结”。

  南勇收受贿赂,通过自己拥有的权力出让世界杯预选赛的主场承办权、疏通关系让某支球队达到自己想要的成绩、利用权力让某位教练上位,最终导致各个级别的比赛都“掺假”。老百姓用自己的血汗钱去看比赛,看到的却是权力寻租下的“表演赛”,中国足球也就成了“血球”。

  滋生这种权力腐败的,必然是残缺的体制。南勇的问题并不是在2009年1月19日成为足管中心主任之后才有的,而是长期积弊的结果。其源头就从1999年主管联赛以及2001年主管国家队开始,作为足管中心副主任以及足协副主席,南勇既是拥有行政审批权的政府官员,又是拥有能够决定市场利益和相关赛事运作的副主席,两种权力没有形成牵制和监督,而是在商业利益面前融合在一起。

  也就是说,南勇一手紧握可以向上级要政策的“官”,一手把持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的“商”,这样的畸形“双性恋”,使得官商一拍即合。而在监管监督层面,两块牌子交替使用,随时可以把勾当掩饰成“空手道”,必然会导致腐败。

  前中国足协的官员、主抓联赛的郎效农坦承:“由于权力高度集中,缩小了范围,省略了民主决策等过程。使得足球行政管理权力没有了监督,没有了约束。只要你意志薄弱,道德缺失,受到巨大蛊惑时,很容易走上一条权力的不归路。

  郎效农指出,我们这个管理体制不但有闭门决策之病,同时从治理假、赌、黑的角度讲,也有极大的缺陷和弊端。他们的权力过分集中,使得这些人一旦经受不住诱惑,就可能搅入其中。

  从这个角度来说,用行政集权的方式管理职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足球,不但不适应,违背了职业足球管理的性质和规律,也贻害了中国足球。  (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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