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出版的《体坛周报》上刊登了署名为陈亦明的《一位“被失踪”人的来信》的文章,全文如下——
“在此本人就权当做一回庄家,开出以下两个盘口,邀请该书的作者来参与”
《体坛周报》编辑部:
近期,有人打着扫黑反赌的旗号著书立说,作为该书涉及的人物之一,本人希望借贵报宝贵一角,予以澄清,以示正听(编者注:原文如此)。该书中称本人“开盘坐庄”做庄家,这是无中生有、毫无根据的指控。在此本人就权当做一回庄家,开出以下两个盘口,邀请该书的作者来参与。
一、陈亦明是否庄家,大家法庭答辩。
1、平手盘两边10水,赔偿金额100万人民币(注:若然我被判定是庄家,损失要大得多,包括法律的制裁)。
2、双方先把赔偿金打进法庭指定账户。
3、从双方签订合约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庭审理。
4、判决之后,胜方当场取走所有赔偿金。
你们敢参与吗?
二、在作者中推选一人来,和我进行一场无级别(注:我比你们年龄大多了)的拳击赛(不戴手套,类似泰拳那种)。
1、所有门票收入、广告赞助、电视转播分成全归胜方(相信将创中国电视收视新高)。
2、你们为该书所投保的1人×100万归胜方(因此人很可能再也站不起来)。
假如两个玩法你们都拒绝,那么我当无话可说。我本人一直在这里,只是你们看不见我,还到处登“寻人启事”。
此致
一个被登“寻人启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