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反赌风暴”已升级为一场反“假赌黑”的司法风暴,涉案人员也从足球队员扩展至足协官员,甚至一些圈内名人也成为被怀疑和举报对象。在公众看来,这也许是沉疴难起的中国足坛“重整山河”最佳或者是最后的契机。
在这场风暴中,一个机构成为了舆论的焦点:它是中国体育产业化的先行者,也是中国足球运动的游戏制定者,更是在中国足球发展历程中承担了最大责任和最多压力的绝对主角——足协。许多业内人士认为,要翦灭猖狂的“假赌黑”现象,必须改革足协;而要改革足协,首先需要“解剖足协”。
《中国经济周刊》特约记者 肖良志/北京报道
2009年10月份,由公安部统一部署,辽宁警方和青岛警方具体查办的“抓赌风暴”,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插入了中国足球的“五脏六腑”。尽管这场风暴波及的范围和最终的结果还无从知晓,但是,圈内圈外都认为,这是中国足球“重整山河”的最好契机。
撇除司法因素,有舆论认为,中国足球的诸多沉疴旧病,根源在于中国足球协会(下称“足协”)。职业化以来,足协因为其特殊的“官方”地位,一直游离于职业和市场之外。
不破不立。在抓赌风暴的震慑下,足协迎来了变革的最好时机。
“足管中心”还是“足协”?
——“半官半民”的出身
1955年1月3日,作为国家体委体育改革的一部分,足协成立,与同时成立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下称“足管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中国足协是个民间组织,是按照国际足联章程规定,中国大陆足球运动唯一合法的管理机构;而足管中心则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机构设置中的项目中心。
“半官半民”的性质,从一开始就注定中国足协是一个矛盾结合体:它是民间机构,却行使着部分政府的权力;它是一个独立的行业管理机构,也是国家体育总局下设的一个“办公室”;对外的形象是中国足协,对内的运作机制和方式都是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比如,在中国足协高层办公室的门牌上注明的都是“中心主任或者中心副主任”,而不是“中国足协副主席”。
对外界来说,习惯上都是把在北京市龙潭湖丙三号伟图大厦二楼和三楼里办公的工作人员称为“中国足协”(中国足协现在的办公地址是北京夕照寺的东玖大厦);而在总局系统内部和足协工作人员,则一般都对外自称“足管中心”,说得较多的是“中心如何如何”,而不是“足协如何如何”。在其官员出席相关场合的时候,首先介绍的必是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的职务,其次才是中国足协的职务。足协内部的稿纸,都是带有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这样的抬头,通讯录用的也是这样的纸张,而不是中国足球协会的标记。
“南北赛制风波”
——说不清楚的地位
长期以来,在处理中国足球和职业联赛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时,中国足协似乎也更习惯于“行政命令”,而不是“协商”的方式行事:从曾任足协副主席王俊生的对“上级负责”和“负该负的责任”,到阎世铎在2004年的“还是政府说了算”,再到谢亚龙在2006年的“我们就是总局的一个执行机构”。其中的“官气”彰显。
谢亚龙在2006年因“南北分区方案替代目前的职业化赛制”与时任联赛部主任的郎效农的交锋就是最为典型的写照。
2006年,出于“备战奥运”的目的,带有浓厚的总局背景的“南北分区方案替代职业联赛目前的赛制”再次被重提。谢亚龙找到郎效农,要求他尽快写出关于南北分区的方案,然后呈报总局审批。而郎效农认为,这是一种戕害中国足球的做法,一旦写出方案审批通过,中国职业联赛将万劫不复。于是,他用强硬的态度拒绝了自己的顶头上司谢亚龙。
随后谢亚龙和郎效农进行了多次交锋,谢亚龙最终讲出了颇能说明问题的一段话:“你就写了吧,我们就是一个执行机构,就是要执行上级的决策啊。”郎效农当即反驳说,“我们怎么是执行机构呢,中国足协怎么是执行机构,它不是任何人和任何部门的执行机构,是独立的行业管理机构。”
那场交锋,郎效农最终取得胜利。7天后,谢亚龙接到总局的电话,说南北分区方案不用写了,职业联赛赛制不变。
总局对足协的领导并非只局限于职业联赛。在世界杯、奥运会等重大赛事的组织上,中国足协都是把自己的计划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并得到审批之后,才能去实行。
外界一致认为中国足协拥有财权,那早已时过境迁。几年前,国家体育总局成立财务结算中心,所有项目中心和机构的用钱都必须经过该中心,比如中国足协关于国家队、青少部、联赛部等各个部门主管领域的资金预算,都必须经过审批后通过财务结算中心划拨。中国足协出差人员的报销等也一律通过财务结算中心,也就是足协没有自己的财务自主权。内部人士表示,“花一分钱,都需要经过财务结算中心。”
2008年,国家体育总局因为不满青少年足球的培养,要求足协改革全运会和城运会赛制和参赛队伍结构、规模,并且提出政府主导,社会、俱乐部和省市体育局共同培养青少年的计划。行政足球的色彩更浓,中国足协的地位更加尴尬。甚至,还有过职业俱乐部回归省市体育局的动议。
“二流论”
——“对上级负责”
正是因为身份的尴尬,使中国足协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必然首先是对上级负责,而不是首先对俱乐部、球员、中国足球市场等要素负责。最典型的写照就是1997年戚务生兵败十强赛之后,当时的中国足协常务副主席王俊生不断重复的那句“我们是有组织的人”。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复杂的心境,不是说王俊生和戚务生不敢承担责任,而是因为他们对中国足协的双重身份过于了解,知道如何利用其中的微妙关系,为自己兵败十强赛找到最为合适的解释。
之后,在外界对兵败十强赛一片躁动,要求教练员从战略、战术以及人员使用做出专业解释的时候,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的何慧娴亲自出面,把中国足球水平进行了“官方定位”,也就是最为著名的“二流说”:“平心而论,中国足球队不过是亚洲十强中的二流球队,还没有完全具备冲击世界杯的实力……”最终,没有人为1997年中国队兵败十强赛承担责任。
即使在选帅这样的纯粹业务性问题上,“对上级负责”心态也在足协凸显。1999年9月份,中国足协为新一届国家队选帅的时候,候选人是桑特拉奇、科萨诺维奇等外籍教练,其中桑特拉奇上任的问题已经和足协谈好,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的徐寅生一句“听说米卢蒂诺维奇不错”,足协就立即请来了米卢。
所幸的是,米卢率领中国队实现了44年进军世界杯的夙愿,否则足协又要遭受来自球迷及各方的压力。
暂停升降级带来巨亏
——足协领导大多官员“空降”
中国足协掌门人和其他副主席的历次变更,也无不带有总局色彩。从王俊生、阎世铎、谢亚龙到南勇,实际上都是总局“空降”到足协的官员,即总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谁担任足协掌门人,而不是由足球圈内推选出公认能够驾驭中国足球全局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如王俊生虽是专业足球运动员出身,但是缺乏先进的管理意识,缺少必要的市场运作经验;阎世铎和谢亚龙都是总局秘书出身,在足球专业、管理经营、市场运作方面缺少必要的实践。
“懂政治”而不懂市场,曾让中国足球职业联赛遭遇过重大商业损失。如阎世铎任期内足协的两次暂停升降级决定。
2001年年底,足协决定2002年甲A暂停升降级;2004年年底决定2005年中超暂停升降级。据公开数据统计,这两次暂停升降级给职业联赛带来的损失近7个亿:2001年年底宣布暂停升降级之后,甲A冠名赞助商百事可乐在2002年年底宣布退出甲A,原本2003年赞助甲A1400万美元没了着落,后来仓促拉来西门子,赞助款项只有500万美金,损失90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7500万;2004年,中国足协仓促找来爱福克斯,冠名中超每年600万欧元,但是至今只有60万欧元到账,赞助少了400万欧元加上要不回来的560万欧元,共损失9600万人民币;2005年,中超联赛无赞助收入,净损失1亿人民币;2006年、2007年、2008年共三年的时间,只有金威啤酒赞助冠名1个亿,三年净损失共2亿人民币。期间,因层出不穷的俱乐部罢赛、退赛等,俱乐部和联赛冠名等商业损失共计2亿3千万。
业内人士认为,因为缺乏专业化、市场化的先进观念,缺少与时俱进的管理手段,缺失各方面的商业化、市场化和职业化管理运营人才,中国足球就像是很多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国企一样,入不敷出。
现任足协副主席南勇曾经任职总局人事司,在足协工作12年,外界看来是迄今为止懂得足球也是熟悉足球市场规律的足协高管。从2009年1月19日正式上任之后,南勇试图进行变革,但难度可想而知。
不成功的“G7革命”
——来自市场的重压
由于“假赌黑”等问题,足协经受过来自市场方面的极大压力。
曾任沈阳海狮俱乐部总经理的章健在2000年写下洋洋洒洒的万言书呈报足协,希望成立职业联盟运作职业联赛,轰动一时。他认为假球、黑哨和赌球都是因为足协不作为或难以作为造成的。章健说,“假球、赌球和黑哨很多都是俱乐部操作的,只要中国足协成立的专业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认定是假球、黑哨或者赌球,就可以在行业内部严肃处理,这样就可以震慑其他人。”
2002年,在龚建平因为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而被公安部门抓捕之后(入狱10个月后,因病去世),阎世铎和中国足协曾经迎来整肃中国足球的大好时机。当时,几乎所有的裁判员都被怀疑有“黑哨”问题,2001年年底,感到事态严重的阎世铎把50多名裁判员召集到北京,关在一个秘密的会议室内进行了长时间的警告和批评,要求大家交代问题。遗憾的是,阎世铎最后称只要交代问题并且交回赃款的,中国足协“既往不咎”,因为足协必须对上级负责。于是,很多裁判交代问题而且交回部分赃款,最终逃脱惩罚,只有龚建平一人锒铛入狱。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让足协错失了中国足球职业化以来最好的环境整治时机。之后,足协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危机。
2004年10月份,以大连实德俱乐部董事长徐明和北京国安俱乐部董事长罗宁为首的“G7革命”公然挑战足协的主导地位。当时,由大连实德、北京国安、上海国际、青岛中能、辽足、深圳、四川冠城等7家俱乐部联合起来要求变革,推倒中国足协重来,这就是著名的“G7革命”。
“G7”打着“政企分开,官办分离”的旗号,要求中国足协还权于俱乐部。同时,“G7”指出足协既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导致整个行业的混乱,无法整肃早已猖獗泛滥的假球、黑哨和赌球。“G7”当时制定了十几份职业联盟的文件,提出了60多条职业联盟的纲领,勾勒了职业联盟如何像英超股份公司运作的多个条款,承诺会把假球、赌球和黑哨的毒瘤清除,谁不遵守规则谁就出局。
当时,“G7”在北京、上海等多个城市进行了10次以上的秘密会议,认为假球、黑哨和赌球已经成为贻害中国足球的罪魁祸首,指望中国足协已经无法改变现状,成立职业联盟,让中国足球推倒重来是“重整山河”的最好手段。2004年10月26日,“G7”准备了数十公斤材料,准备在当天召开的中超俱乐部投资人会议上散发并陈述“G7”“革命纲领”。
2004年10月26日,北京,某宾馆的会议室,时任足协掌门人的阎世铎请来了包括北京市体育局局长、上海市体育局局长在内的十几位重要官员。就在“G7”准备在会上散发自己的材料的时候,阎世铎突然一拍桌子大声说,“只要我们五位(阎世铎、南勇、薛立、张吉龙、杨一民)副主席还在足协,只要足协还是我们说了算,这个会议上就不允许你们搞别的议题。”然后北京市体育局局长孙康林和时任上海市体育局局长的金国祥先后声援阎世铎和足协,称“G7的这种行为就像是‘文化大革命’那一套,是行不通的。”另外还有几个省市体育局的局长发言,称“这样闹下去要承担责任和付出代价的”。“G7”始料不及,一触即溃。这次会议,后来变成“G7”为首的投资人向中国足协声泪俱下痛斥赌球的贻害无穷,徐明、罗宁等人表示,“再不打击赌球,有人会踏着我们的尸体前进,甚至会死人的。”
遗憾的是,直到如今,打击赌球才终于成为现实,而涉案人员的范围已上至高层。
中国足坛“假球”事件一览
1998年 “3号隋波”事件
1998年甲B联赛第16轮,陕西国力2比3不敌云南红塔。赛后,国力队主教练贾秀全公开指责“个别队员表现奇怪,场外东西很多,防不胜防”,“3号隋波”脱口而出,轰动全国。中国足协多次调查后得出结论:此事系媒体炒作,不存在假球问题。
1998年 甲B“消极比赛”
1998年甲B联赛,辽宁队主场2比4负于成都五牛,重庆红岩主场0比4负于云南红塔,两场比赛出现了全场观众齐呼“假球”的场面。事后足协以消极比赛为由,对重庆红岩和辽宁队各处罚款5万元,并吊销双方主教练的高级教练证书,停止执教资格。
1999年 “渝沈之战”
1999年甲A最后一轮,重庆隆鑫队主场迎战沈阳海狮队,隆鑫队在上半时一球领先,下半时却失误频频,最终被海狮队以2比1逆转并保级成功。之后足协成立特别调查组,分别对双方俱乐部进行细致调查,但最终因“证据不足”,给出了“消极比赛”的定性。
2001年 “甲B五鼠”
2001年,是甲B在暂停升降级前最后一次有升级甲A机会的赛季,联赛最后两轮,长春亚泰、浙江绿城、江苏舜天、成都五牛和四川绵阳五支球队,为了升级名额打出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比赛,其中最令人不可思议是成都五牛与四川绵阳的11比2。中国足协之后对当事球队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四川绵阳被勒令降级。
2007年 “辽足假球案”
2007年底,参加新加坡联赛的辽宁广原俱乐部曝出假球丑闻。新加坡足协彻查此案后,发现辽足多名管理者和队员涉及打假球,最终球员赵志鹏被判入狱7个月,球队领队王鑫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