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母诗灏案基层体育绝非个例 致死致伤敲响体育界警钟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11:42  足球-劲体育

  实习记者胡维报道 母诗灏不是第一位教练体罚的受害者,也绝不是最后一位。“不打不成材”的古训在中国体育界似乎奉行了很多年。然而体罚过重造成的悲剧是触目惊心的,也应当为体育界敲响警钟。

  2001年3月,小游泳运动员张某以市第6名的成绩考入某运动学校,成为正式队员,同年9月1日起正式训练。在小张进人某运动学校后,其教练以训练为由,用拳脚、滑水板、拖鞋等物品对其多次殴打、体罚,造成小张“颈椎第二关节右移”。2003年4月,小张将该学校起诉到丰台法院。当时,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学校赔偿小张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其后小张先后两次将运动学校告上法庭。经丰台法院调解,学校同意一次性赔偿其3.8万元。

  2004年10月,辽宁铁岭某寄宿学校小学四年级学生高亮,为见父母逃避教练体罚吞下整瓶药。

  2007年,清远市嵩山少林寺连州武术学校学生德某,因身体不适,训练未达到教练要求被毒打,结果遍体鳞伤门牙断裂。

  2007年3月,四川成博武校初中三年级学生小贺因满不在乎地看了教练一眼,被教练打破脾脏。

  2007年12月14日,登封市某武术学校一名武术教练张某因不满学生私自外出,居然下狠手对学生进行殴打,结果酿成命案。次年12月13日,登封市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8年1月,精英文武学校初一学生因床上放有一支香烟,被前来查寝的武术教练带回办公室拳脚“教育”致伤。

  2008年10月,广西体操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组织队员到北京参加全国性体操比赛时,由于小队员表现欠佳,一时气愤的两名教练员将小运动员打伤。

  最为著名的教练员体罚、殴打运动员的事件,莫过于中国田径著名教头王德显体罚殴打其队员孙英杰。田管中心最后决定永不起用王德显。打人的理由大都冠冕堂皇,而被伤害的运动员们付出的却是生命或者整个人生的健康和幸福的代价。请让竞技体育远离这些惨痛的悲剧。

  新浪体育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重庆 打人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