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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司长:天津队行为粗野属重大违纪 必须严肃处理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17:2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郑道锦)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副司长郭建军31日表示,全运会天津男足甲组代表队在对北京队比赛中和赛后的粗野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必须给予严肃处理。

  郭建军表示,天津男子足球队多名队员在全运会男子足球比赛现场公然追打裁判员的违纪事件,严重违反了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球协会的相关纪律规定,严重背离体育道德和体育精神,损害了全运会的形象,损害了广大运动员的形象。这件事的发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这种严重违纪行为必须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郭建军表示,国家体育总局高度重视体育比赛中的赛风赛纪问题,对各种赛场违纪行为从不容忍姑息,他说:“可以说在第十一届全运会赛风赛纪整治方面,我们采取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措施,严抓队伍的教育管理,严密法规制度建设,构建责任体系,实施运动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准入制度。尽管如此,还是发生了7月26日全运会天津男足的恶性违纪事件,这说明我们在队伍的教育管理上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说明代表团在落实责任、加强防范上还存在着很大漏洞,也说明全运会赛风赛纪的形势不容乐观。”

  郭建军说,鉴于天津男子足球队违纪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国家体育总局依照与各代表团签订的《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的相关条款,对天津市代表团给予了相应处罚,是完全必要的。我们也希望通过对这一事件的处罚,能够对各方面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引以为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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