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运会男子足球甲组的半决赛昨天拉开了战幕,结果在率先开始的一场较量中,上海队通过点球淘汰了山东队。不过,这并不是昨天全运会足球赛场上的焦点新闻,几天前在比赛中以及比赛围殴主裁判的天津队收到了一份超级罚单,才是昨天全运会足球的最大新闻。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追加处罚,天津队12人受罚,并有1人终生禁赛。这在中国足球的历史上绝对史无前例。
足协纪律委员会通告说:第十一届全运会男子足球甲组决赛阶段小组赛天津队与北京队的比赛于2009年7月26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举行。在比赛进行中及比赛结束后,天津代表队的部分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多次指责、谩骂、围攻、追打裁判员,并将裁判员推倒在地。期间,还出现了个别运动员侵犯比赛官员、破坏比赛器材、甚至冲上看台企图攻击现场观众的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因此基于有关规定,足协纪律委员会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 取消天津队12号运动员赵世桐在中国足协的注册资格,并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二、 停止天津队1号运动员李根、8号运动员郝腾蛟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三十六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2年7月29日止)。
三、 停止天津队16号运动员苏力德、13号运动员吴迪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三十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2年1月29日止)。
四、 停止天津队4号运动员耿鑫、11号运动员范志强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二十四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1年7月29日止)。
五、 禁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官员石勇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十二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0年7月29日止)。
六、 停止天津队14号运动员刘青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十场。
七、 停止天津队9号运动员梁杰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五场。
八、 对天津全运会男子足球甲组代表队、领队及教练组提出通报批评。
本报记者 王战荣 实习生 周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