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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室内五人制足球预赛的通知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7月01日14:26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各有关会员协会:

  现将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室内五人制足球预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1、比赛时间:2009年8月12日-16日

  2、报到时间:2009年8月11日

  3、比赛地点:郑州、成都、武汉

  二、参加单位:(按报名的先后顺序)

  上海、河南、广东、河北、天津、湖北、江西、山西、江苏、山东、深圳、浙江、四川、宁波、青岛共15支球队。

  三、赛区分组:

  (一)分组原则:

  1、三个承办赛区作为东道主首先落位;

  2、根据当年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排名顺序;

  3、根据全国体育大会报名先后顺序;

  4、按以上顺序蛇形排列分为A、B、C三个小组。

  (二)分组如下:

  A组(郑州赛区):河南、上海、山西、江西、青岛

  B组(成都赛区):四川、深圳、天津、江苏、宁波

  C组(武汉赛区):湖北、广东、河北、山东、浙江

  四、竞赛办法:

  1、三个小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

  2、每天进行一轮比赛;

  3、详见竞赛规程。

  四、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09年7月20日前将报名单加盖体育局和会员协会公章后一式三份邮寄至中国足球协会综合部并将电子版发至fuyupei@vip.sohu.com">fuyupei@vip.sohu.com邮箱中,7月22日在中国足球协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各参赛队伍于赛前一天自行到赛区指定酒店报到,赛后一天离会。

  (三)各参赛队伍往返差旅费和在赛区期间的食宿费自理。

  (四)承办赛区每人每天食宿费不得超过150元并不得收取管理费。

  (五)承办赛区负担各参赛队伍的市内训练、比赛交通与饮水等费用。

  (六)承办赛区负担比赛监督、裁判长及裁判员的往返差旅、食宿、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一切费用。

  五、相关规定与要求:

  (一)严格执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室内五人制足球预赛竞赛规程规定。

  (二)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通过报名单公示后,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具有参赛资格。

  (三)严格执行竞赛管理程序和竞赛管理规范的要求。

  (四)承办赛区委员会要做好各项组织、竞赛、宣传、接待等工作。

  (五)承办赛区必须保证相关赞助商的广告版制作与摆放,本次比赛的相关商务开发工作请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执行。

  (六)请承办赛区委员会协助联络有关新闻单位,加强对此项赛事的宣传和报道。

  (七)承办赛区会员协会于赛前7天向各参赛队伍所属会员协会下发补充通知,并告知报到地点。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室内五人制足球预赛竞赛规程

  2、报名表

  3、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运动员注册表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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