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宁小
近日,担任上海U16全运足球队主教练的范志毅,因被前妻追讨拖欠的200余万元离婚费,苦不堪言。
范志毅与前妻李某协议离婚时曾经答应支付其300万元的离婚费,分三期执行。但首期支付100万元后,范志毅就没有继续执行,于是李某把范志毅告上法庭。
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在去年9月16日一审审结该案,判决内容包括:一、范志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200万元;二、范志毅自2007年5月1日、2008年5月1日起各自以100万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支付申请人至判决生效时止的利息;三、如范志毅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判决,范志毅如今应该连本带息支付2413949.72元人民币。
目前,范志毅承认自己并没有支付剩余的200万元离婚费用,但事出有因。2006年,范志毅深陷经济纠纷,价值约1000万元的财产被银行冻结,所以无法支付这笔费用。
沪上某媒体透露,范志毅希望和李某私下解决。他在与法院、前妻代理律师进行三方沟通时,提出向亲戚借款并一次性付前妻150万元了结此事。但如果李某不接受,范志毅就用一辈子来还钱,将拿现在工资的三分之二还前妻,留下三分之一给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