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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毅离婚共赔300万 200万欠款或被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讯(记者 李晶)“谁敢横刀立马,惟我范大将军!”这是球迷当年对前国家男足队长、“中国足球先生”、“亚洲足球先生”范志毅的赞美之词,无论球场上还是球场下,现年39岁的范志毅当年却是豪气干云。然而时过境迁、英雄迟暮,范志毅目前被一桩与前妻李某的财产纠纷案困扰。对于拖欠前妻200余万元的费用,范志毅并不否认,但他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尚无经济能力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据悉,如范志毅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申请执行人将会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为离婚赔了300万

  范志毅与前妻李某的婚姻曾被传为足坛佳话,两人引领当年中国足坛“球星娶空姐”的潮流。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据媒体此前报道称,结婚10年半之后,“2006年5月10日,范志毅与李某协议离婚,并就女儿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离婚后,范志毅应向李某支付300万元人民币,在办理离婚手续后10天内向女方支付100万元人民币;在2007年4月30日前再支付100万元人民币;在2008年4月30日前支付剩余的100万元人民币。如果逾期支付,则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计收逾期利息。”

  然而,据媒体此前报道称,范志毅在支付了第一期100万元后,第二、三期一直未付,经过多次催讨未果,李某将范志毅告到法院,索要200万元“欠款”和利息,共计2413949.72元。据了解,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在去年9月16日一审审结该案,判决内容包括:一、被申请人范志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200万元;二、范志毅自2007年5月1日、2008年5月1日起各自以100万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支付申请人至判决生效时止的利息;三、如范志毅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范志毅称无力支付

  随后,范志毅对上述判决第二项的违约金部分提起了上诉。今年1月15日,上海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范志毅的上诉。据上海媒体日前报道称,如范志毅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申请执行人会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不过据称,范志毅在接受法官传唤时表示目前尚无经济能力履行已生效的判决。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联系上了范志毅本人,他目前是上海U16全运足球队的教练。对于拖欠前妻200余万元的情况,范志毅的答复很爽快:“是的,这是事实,我一直以来都是认的,这些事情还在协商。”不过,对于记者接下来关于“准备怎么解决”的追问,范志毅也很干脆地回答说:“希望你能理解,我不可能你们媒体打来电话询问一遍,我就去说一遍。这些事情我刚接受过采访,你还是看明天的报道吧。”随后,范志毅就挂掉了电话,记者随即再多次打过去,但电话一直处于通话中。昨晚8点过,记者再次拨通了范志毅的电话,但对方称自己不是范志毅,“他正在开会。”

  此外,记者昨天还联系了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方面表示此案比较敏感,“现阶段不方便透露太多细节。”同时,记者通过《上海法治报》试图联系李某的代理律师,但对方表示“此事比较复杂,不能轻易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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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志毅的官司人生

  树大招风,成名之后的范志毅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除了近日爆出的无力支付拖欠前妻“分手费”的纠纷之外,范志毅最近几年可谓是官司缠身。

  2002年7月,范志毅就上海某体育专业媒体有关自己“涉嫌赌球”的报道,上诉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要求该报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不过,法院2002年年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范志毅败诉。

  同年,范志毅还与苏格兰邓迪队发生合同纠纷。起因是,范志毅年中从上海中远队返回邓迪队后,双方因为薪水等合同条款发生分歧。在范志毅拒绝在新合同上签字后,邓迪队开始施压,对他停薪停训,范志毅因此将邓迪告上法庭。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结束球员生涯后,作为名人的范志毅依然烦恼不断。2004年1月,范志毅因未及时偿还740万元的个人商铺贷款,被银行告上法庭。有消息称,范志毅有些“冤”,他只是出面帮朋友担保,但却惹来一身麻烦。2007年,范志毅还到劳动部门状告苏州趣普仕足球俱乐部拖欠自己以及教练组工资、奖金。除了官司之外,范志毅近年还闹出过殴打球场洒水工、因驾车停车等问题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等风波。

  (本报记者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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