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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公布新疆女足围攻裁判处罚规定 累计禁赛超18年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5月01日04:45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中国足协公布了新疆全运会女足赛围攻裁判的处罚规定,总计11名队员受到处罚,最少的都要禁赛18个月,累计处罚超过18年。另外助理教练高桂媚也受到了处罚,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十二个月,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替补席十八个月;助理教练员赵新生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替补席二十四个月。

  中国足协表示: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运会女子足球成年组预赛北京队与新疆队的比赛在四川成都进行,当比赛进行到下半时五十一分钟时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新疆队助理教练员赵新生上前指责第一助理裁判员,随后该队另一名助理教练员高桂媚也冲向第一助理裁判员,对第一助理裁判员进行谩骂、指责和推搡。同时引发部分替补席人员对第一助理裁判员进行指责、围攻。比赛结束后,新疆女足成年队及看台上的新疆女足青年队多名运动员冲进场内对第一助理裁判员进行谩骂、围堵、追打,行为恶劣、影响严重。 (徐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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