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状告食品店侵权案宣判 飞人获赔890万美元

2015年08月22日10:38    新浪体育 微博 收藏本文
食品店广告食品店广告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8月22日,据美国TMZ网站报道,由于一家美国的连锁食品店在广告中违规使用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的名字和形象权,结果被“飞人”告上法庭。目前这场官司的结果已经揭晓,乔丹胜诉并获赔890万美元。

  2009年,这家名为多米尼克的连锁食品店曾在著名体育刊物《体育画报》上刊登广告,而乔丹指出该连锁食品店在这则广告中使用了他的球衣号码(23号)以及一个非常接近于“飞人”标志的图像,并索赔巨额数目。

  尽管乔丹曾表示他的广告合同不会低于1000万美元,但是被告方的律师认为这家连锁食品店不应该赔偿高于12.6万美元的金额。

  最终,芝加哥的法庭判乔丹胜诉,并且获赔890万美元。 尽管赢得了这场官司并获得巨额赔偿,但是乔丹却表示他打这场官司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钱。

   “打这场官司的目的不在于钱,因为我计划把这笔钱用于慈善事业。”乔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诚信。我希望这场官司能向外界传递出一个清楚的信息,无论是在美国还是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我将继续警惕维护我的名字和身份。”

  (罗森)

文章关键词:乔丹食品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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