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足纪字[2011]002号
关于对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官员尼科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4月9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三轮第17场湖北东方国旅足球俱乐部队与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和裁判员的报告,重庆力帆队守门员教练尼科在上下半场多次离开替补席干扰裁判员工作。在比赛进行到第83分钟时,当第四官员再次劝阻其不要离开替补席时,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守门员教练尼科对第四官员实施了暴力行为,被裁判员罚离替补席。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守门员教练尼科进入2011年中甲联赛替补席6场;
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