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郝鹏飞报道 眼看新赛季的中甲联赛就将开始了,可沈阳东进俱乐部却与陕西浐灞俱乐部发生了“纠纷”。东进俱乐部认为前主力门将张烈在合同还没解除的情况下就私自加盟陕西队,属于“强行转会行为”。因此将陕西浐灞俱乐部和张烈本人一起告到了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
按照沈阳东进足球俱乐部提供的雇佣合同规定,如果球员想提出强行转会,必须向俱乐部交回全部转会费和各种手续费等全部费用。
沈阳东进俱乐部官员介绍:“上赛季结束后,张烈就去了陕西浐灞队试训并私自与该队商谈转会的问题。虽然我们与张烈的合同是到期了,但是我们之间在2009年3月1日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这里面就明确规定,如果他要转会必须向我们交回当初购买他的费用。但是现在他就这么走了,我们一分钱也没得着。 ”
一怒之下沈阳东进俱乐部将此事告到中国足协,不过足协认为,当初签订的这份补充协议没有在足协相关部门备案,因此足协并不认可这份补充协议,而是认为张烈是以自由身加盟陕西浐灞俱乐部的,且转会程序合法。
对此沈阳东进俱乐部表示很冤枉:“像这样的补充协议估计哪个俱乐部都会有!就因为当初没在足协备案就不认可,有些说不过去。 ”对于这样的结果,沈阳东进俱乐部无法接受,于是就此事他们又“状告”到沈阳劳动局仲裁部门并得到了受理。
沈阳东进俱乐部的要求是,张烈必须立即归队,要想转会,必须在提出转会申请的情况下,并按照合同条款向俱乐部交纳所需一切费用后,才得以放人。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致电张烈本人,对于“老东家”的做法,张烈很冷静。他说:“东进俱乐部对我有恩,所以我不想说什么,我只想说我自己现在过得挺好,这件事一点也不影响我加盟陕西队。因为我是在合同到期后才离开东进队的,我没有违反任何合同。新赛季就快开始了,我希望这事能够早日平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