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不合理、破坏“潜规则”,到目前为止,戴琳“出口转内销”上海申花,一直被认为不道德但是在程序上却完全不存在问题的一次成功的“小聪明”。不过,昨天从辽足俱乐部了解到,辽足俱乐部在经过仔细研究国际足联2008年的《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后,认为戴琳从辽足经波黑斯拉维亚队最后加盟上海申花,违背了国际足联关于一名足球运动员“在12个月内不能同时为三家俱乐部效力的”相关规定,辽足俱乐部目前正在收集材料准备向中国足协申诉。
规则制约戴琳“小算盘”
记者查阅了2008年国际足联最新版《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规则》中确实有对球员在一年内效力俱乐部不能超过2个有明文限制:球员在12个月的时期里可以注册3家俱乐部,但不能为两家以上的俱乐部效力。
戴琳最后一次代表辽宁队上场比赛是2008年11月23日中超第29轮对阵青岛,接着2009年4月中旬加盟波黑斯拉维亚队,目前正在中国足协办理加盟上海申花的相关手续。从去年11月一直到今年7月,戴琳在9个多月的时间内先后在三家俱乐部注册并效力,这明显是违背了前文提到的国际足联规则。如果辽足就此申诉并获得足协支持,那么可能就意味着戴琳至少在今年11月之前不能代表上海申花出场比赛。
罗马里奥曾打破“规则”
不过,有关人士在向记者谈到这一条款时表示,关于这一条款也有不同解释:“有一种说法,这12个月是有明确起止日期的,即每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如果按照这个日期来划分,戴琳代表上海比赛不是问题。”
而且这一条款在执行时,并不是铁板一块。当年,40岁的罗马里奥在巴西的达伽马队参加比赛之前,已经先后效力于美国职业大联盟的迈阿密FC和澳超的阿德莱德联队。但最终,由于各个当事方对此并不反对,罗马里奥得以顺利加盟达伽马队。但是就戴琳来说,由于辽足俱乐部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得到圆满解决的可能性并不大。
辽足还要申诉斯拉维亚?
辽足副总隋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辽足俱乐部对于戴琳转会上海一事确实很愤怒,他说:“我们现在正在收集材料,准备向中国足协申诉。”
另据记者了解,由于波黑斯拉维亚俱乐部在收到戴琳国际转会证明三十天后至今,一直没能就戴琳的训练培养费数额与辽足达成一致,违反了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则,因此辽足不排除就此事向国际足联提出申诉的可能。
本报记者 高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