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09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十二轮第68场北京燕捷圣足球俱乐部队与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2009年7月4日在北京石景山体育场进行。
在比赛进行到第四十一分钟时,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南京有有队官员肖旭从替补席冲进场内指责、质问裁判员,引起场内混乱,造成不良影响,被裁判员罚离替补席。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四十四条,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停止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队官员肖旭中甲联赛进入替补席3场;
二、对肖旭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00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