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龚建平居然喊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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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2月14日11:35 华商报 | ||
本报讯(张福俊)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29日对龚建平作出一审判决后,记者于2月12日晚获悉,龚建平及其家属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已于2月11日正式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2003年1月29日,沸沸扬扬近一年的龚建平案终于由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认定被告人龚建平在担任甲级联赛主裁判期间,收受他人财物累计达人民币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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