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痛苦挣扎曲家勉强同意庭外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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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17:56 深圳晚报 | |
新华社专电昨天上午,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到庭的原告曲乐恒要求张玉宁赔偿精神损失费、护工费、康复治疗费等共计574万元。 经法官建议,双方勉强达成了调解意向。但因张玉宁的律师表示要请示张玉宁本人及其父母,这样,曲乐恒从这起颇受关注的赔偿案中最终会拿到多少钱,还是一个未知数。 三大分歧———误工费 曲乐恒:三年相加120万元 张玉宁:赔偿33213元护理费 曲乐恒:80万元左右 张玉宁:29422元精神损失费 曲乐恒:100万元张玉宁:36850元 曲乐恒在法庭中破口大骂,被法官及时劝阻。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