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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报

评论:关于“局部利益”

http://sports.sina.com.cn 1999年5月24日 23:15 足球报

    国奥出征前夜,出了谁也不想看见的事情:张玉宁和
隋东亮等主力凌晨在广州某酒吧被球迷看见,球迷电话打
到了报社,结果是张玉宁等人的行为被传媒曝光,国奥队
在越南战场宣布了对张玉宁等三人的处罚:罚款5万元。

    本来,对此事觉得有必要按足协官员所言:淡化处理,
一个字也不想说,哪个国家的球员都有过类似“丑闻”,
无须小题大做。但是,中国足协新闻发言人在越南所说的
一席话,却使笔者感到:“一家人”说的是两家话,如鲠
在喉,不吐不快。

    据前线记者报道,中国足协新闻发言人在越南对记者
说,如果记者真是爱护我们的队员,当时就应该悄悄对他
们说:“时候不早了,该回去了”,中国足协希望记者们
对此事淡化处理,记者们要将报社的“局部利益服从大局”,
等等。

    言下之意,传媒不应该为了自己在新闻竞争中的需要,
把国奥队少数队员的违纪行为披露出来。

    我几乎可以断定:披露此事的传媒的确是为自己的“
局部利益”,为了新闻竞争的需要,甚至可以说是为了“
出风头”。

    但是,即使真是为了“竞争需要”,为了“局部利益”,
他们的行动,客观上把大众有权利了解的事实披露出来了。
无论中国足协和国奥队如何不自在不愿意,我们有权利知
道:国奥队在出征前夜发生了这件事。1992年初,徐根宝
所率领的国奥队出征前发生了队伍内部失窃的事件,多年
后此事仍不为人知不了了之,而现在,国奥队的丑事,相
隔不到8小时就被传媒披露出来,这就是中国社会的进步。

    无论是国奥队的队员还是足协的官员,他们肯定不希
望时刻生活在记者的眼光下,但是,他们在中国社会中的
特殊地位,他们肩负的使命,决定了他们此刻的“私生活”
必须受到社会的监督!

    即使传媒是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也完全没必要遮遮
掩掩,他们的报道,客观上就是为了大局利益,为了中国
足球。

    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所有的报刊有机地运作着,全
部的事实就会被揭露出来”。

    劝队员们“早点回去”的,应该是国奥队的管理人员,
不是记者,记者的责任就是报道,也许他们会觉得很“冷
酷”,但这是传媒和新闻记者神圣职责所在。

    足协对国奥队此事的处理,不禁使笔者联想到:不久
前,沈阳某报报道沈阳队时不冠企业名,记者被俱乐部驱
逐,中国足协有官员居然说这属“报道失实”。实际上,
这与新闻报道“失实”的概念风马牛不相及,传媒不写“
冠名”,只能说是因为足协与媒介缺乏明确的契约和必要
的合作沟通。从“失实”一说折射出来的,是我们的部分
官员在思想观念上的落伍,他们对“新闻事业”的理解是
极其肤浅甚至错误的。

    现在足协对国奥队三名违纪球员确实是“淡化处理”
了,不就是5万元罚款嘛,为什么不是停赛或者是其他更
严厉的处罚呢?张玉宁是国奥最好的射手,但他已经不是
第一次在酒吧“出事”了,如果说他在辽宁队那次违纪已
被“淡化”的话,现在有什么理由继续“淡化”呢?即使
没张玉宁和隋东亮,国奥难道就没信心拿下越南和缅甸?
如果对小组赛的3 支弱旅都如此战战兢兢不敢坚持原则,
我们凭什么信念去迎战年底残酷的“九强战”?

    什么是阻碍中国足球发展的最大障碍?也许,思想方
法和观念上的差别,才是我们真正的差距所在。谢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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