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李铁在一审宣判后于2024年12月23日提起上诉,核心争议点在于其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受贿罪的主体需为“国家工作人员”,而李铁主张其在担任国足主教练期间不满足这一身份要件。
编辑 | 尼诺 图片 | 央视新闻
(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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