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侵犯申花名誉权一案 已由法院强制执行完结

自媒体侵犯申花名誉权一案 已由法院强制执行完结
2019年12月30日 14:38 国内足球综合
(造谣文章截图) (造谣文章截图)

  稿件来源: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

  2018年12月,自媒体“黄哲徐专栏”,在网络发布了造谣文章《公祭日不知羞耻,毫无底线?申花球迷将中超地域歧视引战CBA》。污称在CBA赛场上,以“国家公祭日”等词句,辱骂江苏同曦篮球队的人,系申花球迷。

  文章发布后,俱乐部极为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并于发布当晚委托律师,发布声明,确认该文章为不实造谣文章。

  因当时通过公开渠道,只能了解此文章是由网络用户(即头条号“黄哲徐专栏”)发布在平台上,而并不了解“黄哲徐专栏”的真实姓名、地址等身份信息。为合法取得相关信息,2019年1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俱乐部暂先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为被告,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网站提供其掌握的涉案网络用户相关信息。

  经过浦东法院审理,“该网站”于2019年6月,向浦东法院提供了“黄哲徐专栏”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注册手机等。在获得上述信息后,因该人户籍在上海市闵行区辖区内,俱乐部于2019年7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以该人为被告的名誉权诉讼。

  在被俱乐部告上法庭后,该人到庭应诉,承认错误,并请求法院调解。申花俱乐部考虑到他是在校学生,没有经济收入,同时身患重病,家庭经济较为困难,法庭上道歉态度也看似比较诚恳,同意调解。2019年11月28日,闵行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被告须于2019年12月10日之前,在“该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公告》,并赔偿名誉损失费1元,除此之外,俱乐部免除了他其他赔偿责任。

  2019年12月12日,因其未履行《民事调解书》规定的刊登《致歉声明公告》的义务,俱乐部向闵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闵行法院受理了俱乐部的强制执行申请后,传唤该人至闵行法院,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告知其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法律后果。2019年12月18日,“黄哲徐专栏”刊登了《致歉声明公告》。至此,本案终结。

  本案中,考虑到该人系在校学生,又身患重病等特殊原因,俱乐部除要求其刊登《致歉声明公告》 和赔偿1元外,免除了其他数万元的赔偿责任。同时,针对另外几起损害俱乐部名誉的相关文章,俱乐部也正在进行诉讼中,目前网络服务提供者已经向相关法院提供了实际侵权者的线下注册信息。

  任何媒体包括自媒体在内均非法外之地,对于任何捏造事实、蓄意抹黑,对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名誉及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我们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对违法行为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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