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体坛周报
12月13日,由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李铁案作出一审判决。中国男足国家队原主帅李铁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公告写道: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本次中国足坛本次反腐风暴正是从李铁被查开始。2022年11月上旬,网络盛传李铁在大连参加教练员线下培训会议时被警方带走,甚至连他开到大连的车都留在了原地。11月26日,湖北省纪检委网站发布官方公告披露,李铁涉嫌严重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由此中国足坛又一次反腐风暴拉开大幕,李铁之后,刘奕、陈永亮、陈戌源、王小平、于洪臣、杜兆才、李毓毅、谭海、戚军等多位足协和前足协官员被查。
2023年8月2日,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铁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提起公诉。今年1月6日,央视播出的四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中也揭露足球领域腐败案细节。李铁为当上国足主帅,曾游说卓尔200万元行贿陈戌源、自掏腰包100万送刘奕;李铁还与卓尔俱乐部以总额6000万元的金额,签下了一纸所谓的“合同”,将卓尔四名球员选入国家队大名单。对于自己的行为,李铁在节目中则后悔地表示:“我是非常后悔的。还是要踏踏实实的,也要走正路,不要急功近利,不要想尽一切办法去走捷径。”
2024年3月28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铁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铁利用担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选拔队主教练、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球员入选国家队、赢得比赛、签约俱乐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089万余元。
2019年,李铁为当选男足国家队主教练,请托他人提供帮助,后于2020年给予他人人民币100万元。2019年,李铁在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为谋取当选男足国家选拔队主教练、提高卓尔俱乐部影响力等利益,与该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他人提供帮助,该俱乐部给予他人人民币200万元。2017年至2019年,李铁利用担任卓尔俱乐部总经理、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为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在球员转会、赢得比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华夏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675万元。2015年至2019年,李铁先后在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任职期间,为赢得比赛或获得有利比赛结果,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其他足球俱乐部在比赛中配合或者消极比赛,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给予相关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5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李铁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铁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李铁案作出一审判决,除了李铁的辩护律师之外,他的家人并未到场。开庭后直接进入到宣判程序,由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再询问当事人是否上诉。
在此之前,多名涉案人员已经有了宣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