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群:詹姆斯忠孝难两全

2014年07月14日14:37   体育专栏  作者:苏群  

  对詹姆斯来说,离开迈阿密,或留在迈阿密,回克利夫兰,或去第三支球队,最终获得的评价将会完全相同:半赞半毁。

  因为在四年前他离开克利夫兰时,已经为今后的第二次选择埋下了再度被贬的种子,而喜欢詹姆斯的人,不管他在哪里,都会点赞。

  留在迈阿密是对热火的“忠”,是对老队友的“义”,回克利夫兰是对家乡的“孝”。而詹姆斯注定处于忠孝难两全的境地。很多球迷内心希望他留在热火,那样还多存一份“义”,得大于失,但如果设身处地考虑一下热火的未来,留在迈阿密很可能失去未来四五年的夺冠希望。所以,对詹姆斯来说,永远是得一半失一半的选择。

  NBA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转会案例,像詹姆斯这样,在巅峰之年回到最初球队的几乎没有。奥尼尔没有回过湖人,加内特没有回森林狼,巴克利没有回费城,这些巨星都像詹姆斯一样,是MVP级别的人物。詹姆斯和他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他的第一支球队就在他的家乡,历史上只有张伯伦有类似经历,但只是“类似”——他最早的球队是费城勇士,后来迁去旧金山,过了两年多他又回到费城,加盟另一支球队76人,这次交易当时引起轰动,因为费城就是张伯伦的家乡,不过,三年以后他又去了湖人。

  家乡情节,是詹姆斯这次回到骑士的一个出色的公关策划,用以淡化四名状元聚集同一支球队的负面效应(尽管其中的本奈特或维金斯有可能被换走,以得到勒福)。和四年前相比,詹姆斯身边的策划团队非常成熟,那年由于在ESPN过于矫情的“决定秀”,詹姆斯一怒之下换掉了经纪人和整个团队。和大家预期的相反,詹姆斯没有利用社交媒体来宣布,而是通过在美国颇有传统声誉的《体育画报》的网站,登了一篇煽情的归乡美文,其中有一些相当有文学感染力的排比句,比如“在这里(俄亥俄),我走过,我跑过,我哭过,我流过血……”

  除了詹蜜和克利夫兰本地球迷,绝大多数人是带着冷静的旁观者的眼光来看待詹姆斯这次“归乡”,所谓的乡土情结,让他们无动于衷,无法形成共鸣。事实也是如此,撕掉“回归家乡”的包装,詹姆斯再度加盟骑士,只是因为热火引援不力,让他未来四五年看不到希望,别的有可能接纳的球队更看不清未来,只有骑士看上去年轻、有天赋,前景光明。

  我更愿意用职业体育的角度来观察,认为詹姆斯这一版“决定”带有革命性,具有里程碑式的标志意义。他让职业体育回到职业的本质,而不是被不切实际的从一而终所左右。

  职业体育的特性,就是其对合同本身的尊重。在合同期内,职业运动家必须全力以赴,尽职尽忠,在合同期外,运动员具有掌控命运的自主权。美国是一个职业体育高度发达的国家,人们早已习惯各种交易和自由球员流动。以30支NBA球队来计算,每年拥有打球机会的职业球员不到400人次,但每年至少会有30名新人获得保障合同,同时也意味着有30人要被挤出这个圈子。这并不包括赛季期间各种裁员各种补充,而NBA球员一辈子在这里打球的平均时间,最长不过5年。在每一次球队做出交易决定时,从来没有局外人同情被交易的球员,他们二话不说,也许脸上带有一丝失望,但扭头就走,因为必须马上收拾行李,去他的下一站,他知道自己是职业球员。相关的情景,你如果想像不出来,可以去看一看美国电影《点球成金》(Moneyball)。

  球迷对职业球员存在本能的偏见,他们把球员分成三六九等,并且对高高在上的大牌球星另眼相看,这样的偏见他们自己并未意识到。比如在同一天,绝大多数人在为詹姆斯的“决定2”议论纷纷,发表各种应该或不应该的看法,但极少有人在谈论林书豪被换到湖人队,谈论火箭该不该对他“从一而终”。安东尼在表达自己如果离开纽约可能面对的不利时,谈到了小孩上学要重新适应学校,妻子要重新适应社区环境,但大家还记得几年前林书豪一鸣惊人时,是睡在菲尔兹家里的沙发上?人们当时对这样的励志故事津津乐道,但不知道能不能体会其中的辛苦。

  詹姆斯对热火说“不”,说到底是对一份旧合同终结和开启一份新合同的过程,因为他身份不同,所以背负更大的压力。从本质上,他和热火具备相同的权利,但历史上有过乔丹、现在有诺维茨基,各种MVP以涨薪或降薪从一而终的故事让詹姆斯显得和其他MVP格格不入。其实,他只是做了加索尔同样在做的选择。职业球员,不会像洛瑞那样选择留在猛龙而显得更高尚,也不应该像詹姆斯那样选择离开热火而被鄙视。

  詹姆斯为今后更多的MVP享受自己的权利开启了一道大门,有他做“挡箭牌”,再有MVP级别的球星主动告别原来的球队,不会受到比他更多的指责。这个意义,本身就非常了不起。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詹姆斯 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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