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汕:姚明向赛事强收“买路钱”开炮

2014年04月17日10:26   体育专栏  作者:金汕  

  作为篮球巨人,姚明叱诧风云,是中国体育界一面旗帜。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姚明不做“歌德派”,他尽职尽责,而且放出重磅炮弹!

  姚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取消赛事审批激活体育市场”的提案,姚委员的提案提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日前公布,这份《清单》中涉及到国家体育总局的有9项,其中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审批是仍在实施的重要一项。而以我的观察,体育赛事审批的弊端有以下几点:以行政之手干扰了本来可以由市场来调配的资源配置,客观上形成垄断;靠权力收费严重阻碍协会制的实施。

  这的确是近年来体育赛事中无法回避的现象,说白了,就是体育主管部门如今形成了谁举办比赛首先要留下买路钱,谁不交谁就是“非法”,这样收费当然是美差。

  除去主管部门对此津津乐道外,比赛的主办者或投资人都怨声载道。的确,由行政部门或与行政部门藕断丝连的事业单位乃至行政机构操纵的公司对比赛收取高额费用,在全世界也仅中国有。而无论计划经济年代还是改革开放初期,主办体育比赛也没有审批收费现象。尽管人们常把计划经济年代的体育产业作为缺乏活力的反面教材,但那时民间的任何比赛不仅无行政机构收钱,反而相关部门还要无偿地给予支持。

  现在的大型赛事大收费,小型赛事也不含糊,这个巨大的门槛使得很多举办者望而生畏。赛事投资人普遍反映,收了钱并不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在某种程度上早已形成一种无法撼动的“权力寻租”。由于赛事审批制度几乎是“法力无边”,从全国性赛事到哪怕很基层的赛事,都要留下许可的“买路钱”。从市场效益最有前景的足球、篮球,到比较边缘的武术、信鸽,没有能够逃脱审批交费这一关的。

  几年前的中国大学生排球超级联赛,本来是发展大学生排球运动为方向的赛事,此项赛事未开就要向国家排管中心支付数十万元的审批费用,由于赛事的参赛队都是大学生球队,向国家排管中心支付的审批费就成了赛事创办初期最大的开销之一。而一个赛事何需如此高额费用?一些熟谙比赛的投资人说,排管中心还不算“审批大户”。还有一个对此深感失望的赛事投资人说,每次审批就像层层扒皮,什么都收完了,至少还要数量可观的门票,名义上不是钱,但有的票早已是票面价值的数倍。还有一位热心赞助民间比赛的商界人士说,他的赛事根本没有任何收入,几年来已经赞助了几十万,完全是想让行业内的人健康高兴。由于总想正规些,于是尝试审批,没想到主管部门狮子大张口,而且要求很多诸如裁判等服务性工作都要审批单位委派并收取费用,也就是持续性收费,这位热心赞助体育的人士被吓回去,决心不再往枪口上撞。

  审批对于行政机关是最稳妥的,已经多次发生投资人冒亏损的风险把一个项目搞火了,行政部门一看有利可图马上要求归他们管理,否则就以非法赛事论处,处于弱势的投资人只能把辛苦培育的赛事让给“巧取豪夺”者。

  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政府转变工作职能去行政化的重要指示在体育赛事领域显得尤为突出。不向管理机构缴纳高额费用就办不好比赛吗?社会办体育能办好吗?以前很多人不信,但很多成功的尝试已经出现。从广东省五人足球协会近日给民政厅的年审材料获悉,广东省五人足球运动在短短四年内没花纳税人一分钱,举办了三届粤超联赛、三届城市冠军杯赛、两届粤甲联赛、一届粤女五甲联赛,还有超霸杯,省港杯、两岸四地五人赛等,有13人次进入国家集训队和打进亚冠四强,社会办赛达到如此成绩,足以说明政府转变工作职能的改革措施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行政干预市场是中国的国情,体育界还不算大户,但由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影响力却很大。如果全部取消审批制度,在短时间内也不大现实,但必须是个方向,至少应该从少收和透明做起。这已经不是工作方式的问题,而是如何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措施的大问题。体育界应该有大的行动,姚明提的很对,要让市场主体自由投资赛事,承认赛事承办方的市场主体地位,真正让市场在体育赛事中决定资源配置;管理部门引入“负面清单”模式,对那些赛事主办者不能做、不能碰的事情形成规范性文件,从而带动体育产业和全民健身的发展,进而扭转国民体质的下滑趋势。

  用老话说,“革自己的命很难”;拿现代人的话说,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但如果依然以自身的利益抱残守缺,恐怕会进一步受到社会和舆论的诘问,并进一步引起改革大刀阔斧的新一代领导的注意,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赛事 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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