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联网销售电脑体育彩票七星彩之资金结算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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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3:41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西藏、贵州、云南、重庆、陕西、山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份的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区市分中心”)联网销售电脑体育彩票。 第二条 为保证联网销售资金结算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为联网销售系统资金结算中心,各省区市分中心均需依照结算中心数据做为结算依据,每月进行资金结算。 第四条 各省区市分中心应在本辖区建设银行开设资金归集户,用于归集本省区彩票资金收入。 第五条 体育彩票销售后,各省区市分中心按规定比例进行资金分配。公益金由各省区市体育彩票机构集中,及时、足额上缴本地区省级财政专户。发行费由各省区市体育彩票机构派发本省佣金,上缴本级财政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六条 在联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各省区市分中心分摊。初始销售时,各省区市分中心需向结算中心交纳33万准备金,用于开奖等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由结算中心统一支出和核算,结算中心每月向各省区市分中心提供费用结算分摊表和原始凭证复印件。当准备金余额接近零时,各省区市分中心应分别交纳10万元,用于补充准备金。 第七条 彩票机构交纳的准备金应记入暂付款中,费用发生后,彩票机构凭结算中心提供的分摊表和原始凭证复印件记入费用支出科目。 第八条 各省区市分中心分别按奖期计提返奖奖金和调节基金,并按本地区中奖情况支付奖金。在一个结算期内,兑奖有剩余的地区,需在接到结算对帐表次日内将调节基金和剩余奖金汇入结算中心帐户;兑奖超支的地区,若调节基金金和奖金超支之差为正数,需在接到结算对帐表次日内将剩余调节基金汇入结算中心帐户,若调节基金和奖金超支之差为负数,由结算中心在发出结算对帐表三日内将奖金汇入该地区彩票机构帐户。 第九条 弃奖奖金每月单独结算一次,各省区市分中心在接到弃奖统计表次日将弃奖奖金汇入结算中心帐户。 第十条 如果各省区市分中心有一家或多家退出联网系统,退出当月的资金结算仍按上述办法进行。退出时,与结算中心结清返奖奖金和弃奖奖金,以前所交奖金不再退还,由剩余省市共享奖池。 第十一条 销售款汇缴与调整派发及兑奖票的保存等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在执行中具体条款需调整、修改时,由各省区市分中心协商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