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乒联积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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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09:11 中国乒协 | |
进入奥运会、世界和洲际锦标赛、国际乒联职业巡回赛和一些其它个别的赛事单打最后阶段比赛的运动员将获得奖励积分。这些奖励积分在12个月内有效,除了奥运会奖励积分每年递减25%,世界比赛每年递减50%,每两年一次的洲际比赛每年递减50%。 排名表的第二列()中显示运动员上一次排名,(〈〈〉表明名次未发生变化。(unr)表示在前次的排名中未出现。 运动员在战胜两名根据以往四年中的成绩取得排名的运动员后,将被给予启始积分并进入排名表。“新运动员”将用如下方式来标明:“n”说明他们首次进入排名表;“r”表明他们启始积分重新计算的时段,亦即从他们获得两场比赛胜利之时到他们获得五场胜利五场失败的时间;“f”表明他们的起始积分终止。 在12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内没有成绩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排名(除非参加了世界锦标赛,则排名保留至下届锦标赛为止)。“*”说明该运动员6个月没有成绩,“**”说明该运动员1年没有成绩。这些运动员在今后取得成绩后可以重新进入排名表。在四年内没有成绩的运动员将被视为新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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