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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芬BLOG:乌兹别克舞娘身材火辣 但本周要全心工作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1:44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莫斯科10月9日消息,前网坛世界第一选手、有“网坛沙皇”之称的俄罗斯名将马拉特-萨芬本周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莫斯科参加克里姆林杯的比赛。应ATP官方网站的邀请,他本周将为球迷朋友们撰写博客,介绍他这周的场上和场下生活。这是他的第一篇博客,现全文翻译如下:

  “大家好!

  我现在在莫斯科克里姆林杯参加比赛,这周轮到了我来写博客,所以我会尽我所能来为大家效劳。不过我不是个爱泡网的家伙,如果让我自己打字的话,恐怕要花上好几天的时间才能写上一页。所以我现在有个专用的打字员,就是ATP的尼古拉·阿尔扎尼。所以,如果你们对这篇博客有什么不满的话,那你们就去骂他吧。

  虽然我现在住在

蒙特卡洛,但是莫斯科是我的家乡,而且在我看来,我始终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好、最奇妙的城市。当然我也没有能够把世界上的每个城市都逛过一遍,但至少就我去过的城市看来,莫斯科是最棒的。我在莫斯科长大,这里有我很多很多的朋友,因此每次回来,我都会尽可能地享受在这里的每一分钟。但是,工作和享受兼得还真是很难的一件事情啊,但这周对我来说,就纯粹是工作的一周!能够来莫斯科参加克里姆林杯的比赛,我觉得很高兴,但是如果像取得好的成绩,我必须作出很大的牺牲。那就约法三章吧,我不会随便外出,不会夜游……总之这一周,一切都为工作让路!不过等到戴维斯杯决赛完成、赛季结束的时候,我就可以在莫斯科玩个高兴了……

  上一次来莫斯科还是9月的时候,我在这里参加与美国的戴维斯杯半决赛。之后我又参加了泰国赛和法国摩泽尔赛。摩泽尔赛被淘汰之后我就赶回莫斯科了,不过在法兰克福的时候我错过了转乘的航班,因此比预想中晚了一些到达。长途飞行可真够累的!没人会觉得那样的旅行是一种享受吧。一到莫斯科我就跟朋友们一起出去吃饭了,好让这些家伙知道我已经回到了莫斯科。我们去了一家日本菜馆,不过回到公寓的时候我真是累得够呛,足足睡了12个小时才缓过来。

  醒来之后我冲了一些玉米片,喝了咖啡,因为我实在没有力气煮东西吃了。这也许也是单身的可悲之处吧,没人会给你做饭,刷碗,洗衣服。所以我从来不在家里吃饭。我的父母住得离我不远,都是他们帮我洗衣服,嗯,爸爸妈妈你们真是太好了。

  星期六那天我跟达维登科一起练习了,不过才过了45分钟我就把带去的两只球拍全摔烂了,只好回家。这次的练习可真是够短的。

  晚上,我又跟朋友们去了另一家日本菜馆吃晚饭。然后还在赫密塔基公园附近的喝了几杯咖啡。那附近有一家酒吧,两家参观,还有一幢老旧的小木屋——可别小瞧它,其实它是一家咖啡馆呢,那里的茶和咖啡都不错(但是我的朋友们更喜欢抽那里的水烟……)他们还引诱我去酒吧喝几杯,但是我很义正辞严地拒绝了,然后独自一人早早回家。我真是一个好孩子。嗯,我真为自己感到骄傲!

  周日的早餐还是玉米片和咖啡,不过到了奥林匹克球场之后,又喝了一杯咖啡,还吃了蘸有

酸奶酪和果酱的俄式薄饼。我吃了大概有……10个左右吧。因为我怕等我练习完回来,就发现一个也不剩了!

  这次我的练习搭档是加巴什维利。这小伙子人真不错,非常有活力,也很有趣。这么好玩的人世界上估计没几个。这次我一个拍子都没有摔烂哦。

  回来的路上我本来想跟亚力山大-沃尔科夫一起去巴尼亚(俄罗斯的洗浴中心),但那时我接到了加巴什维利的电话。他原本跟图萨诺夫约好了一起练习的,可他现在没法去了,所以想沃尔科夫代替他去陪图萨诺夫练习。没办法,我只要充当司机,把沃尔科夫送回奥林匹克球场。拜加巴什维利所赐,他把沃尔科夫支走了,害我没去成巴尼亚,郁闷了半天。不过更郁闷的事还在后头!我们双打比赛居然输掉了!都是加巴什维利害的,这家伙!

  昨天晚上,还是跟朋友们一起出去吃的晚餐。一起去的有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舒克金,他在资格赛里面就被淘汰了;还有格洛瓦诺夫(退役选手)和他的老婆(他马上就要当爸爸啦,哈哈);此外还有一位前

网球选手阿格埃夫,他刚搬来莫斯科不久,还有一个朋友,奥雷格。我们去了一家乌兹别克菜馆。不过那天的晚餐并不是很愉快,我们旁边坐的那两群荷兰人和葡萄牙人实在是太吵了!因为他们喝了很多的酒。我没能等到他们结账的时候,不过我敢肯定他们拿到账单的时候肯定觉得很意外——他们大概都不知道卢布和美元之间兑换的比率吧,哈哈!我从来没有在一家餐馆的桌子上看到那么多盘子和酒瓶木塞,毫无疑问他们都喝多了,喝得越多说话声音就越大。

  当那些乌兹别克舞娘过来表演的时候,那些人的声音就更响了。这群家伙看上去一脸自我陶醉的样子,尤其是当他们的妻子不在旁边的时候。甚至是人家舞娘都表演完准备离开了,他们还起哄着要她们回来。餐馆为了讨好客人,当然满足了这些人的要求。说实话,她们身材真够火辣的(舞娘们,不是那些客人!)!那些人喝到第20瓶酒的时候,谈论的事情就更多了:比如说哪个国家更好,是荷兰还是葡萄牙。有一个荷兰人还跑来我们这桌,跟我们发他带来的荷兰雪茄。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什么荷兰雪茄,为了避免沾染毒品,我还是拒绝尝试。

  我们离开的时候,那群人还在大吃大喝地狂欢,看来他们公司的预算很高嘛。我知道他们接下来要去哪里过夜,但是我不会说的,我要把这个秘密带到坟墓里去!

  明天再说。

  马拉特”

  (Ev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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