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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会歌征集启事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4月29日10:10 中国体育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将于2009年10月在山东省举行,十一运会组委会自即日起向社会征集会歌,有关事宜如下: 一、作品的创作要求 1、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体裁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 2、充分体现“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和十一运会“和谐中国,全民全运”的办赛理念; 3、充分体现山东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4、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5、易记易唱,易流行。 二、作品的征集形式 此次会歌征集采用下列两种形式: 1、征集会歌歌词作品 应征者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词。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在应征歌词作品中评选出5首入围歌词,供曲作者谱曲。 2、征集会歌歌曲作品 应征者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提交会歌歌曲作品(曲谱和歌词的组合)。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在会歌应征作品中评选出10首入围歌曲。 三、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者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作者简介一份; 2、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3、作者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请从十一运会官方网站上自行下载,网址:www.11th-games.org.cn)。 会歌应征者还应提供: 1、应征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卡式磁带或者CD); 2、应征作品歌谱10份,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四、评选方式 此次评选将分歌词评选、歌曲初评和歌曲复评三个阶段。十一运会组委会将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 五、有关说明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概不退还; 2、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作品的使用方式。 六、截止日期 会歌歌词应征作品须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会歌歌曲应征作品须在2008年8月31日之前送达(邮寄以邮戳为准)十一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63号翰林大酒店四楼446房间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2072737、0531-81959867(传真) 联系人:郑恩亮、齐冬 七、奖励办法 1、歌词入围作品,每件作品获奖金5000元; 2、歌曲入围作品,每件作品获奖金10000元; 3、最终确定的会歌作品获奖金60000元; 4、入围作品和最终确定的会歌将颁发证书。 请获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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