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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圣依暂胜星爷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6:3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黄圣依与周星驰的合约纠纷被誉为最“娱乐”的劳资纠纷,持续了有一年半之久。昨(10)日,该案在香港地区宣判,香港法院驳回星辉公司对黄圣依“违约”的诉讼,判星辉公司欺诈艺人,并认定黄圣依解约有效。然而星辉公司的大律师当庭提出了对黄圣依方面的证据质疑,向法庭申请延期宣判,法官采纳,宣布该案延后于1月26日再审。

  宣判星辉确曾威逼

  签订的演员薪酬合同为76.9万元,但星辉胁迫黄圣依只以6万元的价格接拍该戏。价格相差近12倍。

  由于在《功夫》中被周星驰一手提拔,黄圣依一夜走红。然而2005年8月黄圣依因不满星辉公司逼迫接戏,单方面宣布同星辉公司解约,同年10月星辉公司以“违反合约”为名将其告上法庭。双方因此开始长达一年半的拉锯战。该案经过多次审理后,于昨日16时左右正式判决。

  据香港方面知情者透露,影响此次判决的要害处在于,星辉公司为黄圣依接拍南京浪淘沙影业公司的电视剧《功夫状元》时,浪淘沙方面同星辉公司签订的演员薪酬合同为76.9万元,但星辉胁迫黄圣依只以6万元的价格接拍该戏。价格相差近12倍。当时还威胁黄圣依假如不签,休想出门。香港法院有关人员亲赴南京浪淘沙公司取证。证据表明,星辉公司这种行为已经属于欺诈艺人,违反艺人代理经纪约的根本原则问题。因此判星辉败诉,黄圣依与星辉合约自动解除。

  波澜律师质疑证据

  法院还同意了星辉当面申请延期宣判的要求,宣布该案延后于1月26日再审。

  不过,判决下达后,星辉公司的大律师当庭提出了对黄圣依方面的证据质疑,法官进行休庭。休庭后星辉方承认曾经与黄圣依签约《功夫状元》时某些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方法欠妥,不排除有威逼行为,但星辉公司方面认为黄圣依提出的证据来源于上海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取证,并非香港大法官直接取证。同时要求法庭宣布黄圣依公布解约以来的收入状况,并要求将收入汇入法官指定的账号中并监控,法官当场驳回星辉的要求,不过却要求让黄圣依方面公布2005年10月10日以前收益清单,经由法院核议。法院还同意了星辉当面申请延期宣判的要求,宣布该案延后于1月26日再审。

  □双方态度

  黄圣依:视星爷举措回应对于法庭宣布重审一事的看法,黄圣依方面表示不会多表态,但相信法律是公正的。黄圣依通过经纪公司回应说,76.9万元合约的问题的确存在,她之前所说有力证据就是指此证据,由于法院没有最后宣判,她暂时不便多说什么,接下来情况如何,将视星爷的举措来做回应。

  周星驰:一切还是未知周星驰星辉公司的发言人魏达深则表示官司交由律师处理,他刚回到香港还不知道宣判的结果,所以不方便评论。至于如果真的败诉了,是否考虑再上诉,魏达深表示,结果还不知道,他要回去和星爷以及律师来商量再做决定。 (骆水)

  □案情回放

  2005年8月7日黄圣依因不满公司逼迫接戏,单方面宣布与星辉解约。

  2005年8月10日星辉公司声称要将黄告上法庭。

  2005年10月10日黄圣依宣告与星辉公司解约已生效。

  2005年10月21日星辉控告其违反合约。

  2005年12月16日黄圣依状告周星驰索赔百万,上海法院予以受理。

  2006年6月14日黄圣依秘密签约新东家中视精彩。

  2006年10月27日星辉告黄案在香港开庭,但双方都未出庭。

  2006年12月1日周星驰再告黄圣依违约,曝其3年劲赚600万。

  2006年12月10日黄圣依未赴港出庭应讯,遭香港法庭最后通牒。

  □相关新闻

  易慧状告黑楠欠薪

  早报讯2005年超女易慧,以拖欠演艺报酬和生活补贴为由,将签约的北京欢唱网格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而该公司的执行总裁正是当年超女的评委黑楠。北京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首例超女劳务纠纷案。

  易慧起诉称,2006年1月1日,她与北京欢唱网格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演艺委托合同》,约定公司在合同第一年每月支付生活补贴2500元,次年按20%递增;第一年一切演艺活动收入双方各分得50%,并按月结清上述费用。但自2006年4月起,公司便未支付演艺报酬6万元,并自9月起停止支付生活补贴。她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演艺报酬及生活补贴,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北京欢唱网格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称,易慧作为其公司艺人,公司并未给其安排演出活动,因此不存在拖欠报酬的问题,但认可自2006年9月起未支付生活补贴。(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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