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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萌萌事件”追踪]证据有两个 证人很难找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0:36 新京报
周父委托律师今日正式起诉田鹏飞 本报讯今天下午,周萌萌家将向松江区法院正式起诉田鹏飞“侵权”。刘逊律师向记者介绍,前几日律师们都在紧张准备诉状,只是因为无法确认田鹏飞的身份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等身份信息)才拖到1月11日起诉。 身份信息是诉状里必须具备的,刘律师委托大连的律师朋友帮助他查找田鹏飞的身份信息。昨晚,周萌萌的父亲周瑞新收到了田鹏飞身份信息的传真件。 周家原本打算在徐汇区法院起诉,但是刘律师考虑到周家的居住地在松江区,于是改为向松江区法院起诉。 刘逊律师透露,在诉状中周家最主要的两个证据是:A.媒体对中国代表团新闻发布会的报道,12月9日周萌萌向媒体哭诉挨打经过之后,中国代表团曾经召开过一次新闻发布会,相关领导向媒体介绍事发经过;B.周萌萌用手机拍摄的伤处照片。未经验伤的伤处照片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刘律师解释说:“如果作为孤立的证据不行,但是结合其他证据就可以,拍摄的效果可能不太理想。我们目前没有人证,运动员和小球中心的领导都不可能来作证。” 小球中心主任张小宁曾经表态,近期公布调查结果,听说这一情况后,刘逊律师曾一度考虑推迟起诉,但和周家沟通后还是决定今日起诉。 《上海青年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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