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出问题厂商被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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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9:0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富心振)徐先生自购地板委托装潢公司安装,不久后地板发生质量问题。近日,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决地板生产商为徐先生办理退货手续,赔偿他经济损失6000元。 去年3月,徐先生向某木业公司订购实木地板,交给装潢公司安装在新房内。同年5月,装潢公司交付新房。不料,过了不到3个月,地板产生瓦片状及板面油漆开裂等现象。徐
法院认为,徐先生家中的地板出现不良状况是否为质量问题,举证责任在木业公司。该公司无法提供地板质量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格证书,故认定地板出现的问题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