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曾引3起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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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2:40 辽沈晚报 | |||||||||
官司1 沈阳白玉石公司起诉球迷协会 因拖欠沈阳白玉石雕塑工程有限公司70万元建筑款无法偿还,2003年沈阳市球迷协会被白玉石公司告上法庭,这桩官司已经宣判,法院判白玉石公司胜诉,球迷协会除要按期
官司2 沈阳白玉石公司起诉缘福公司 2004年,曾在白玉石公司效力4年之久,并参与十强赛纪念雕塑营建工程的许芝本跳槽到儿子许庆斌开办的辽宁缘福雕塑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同年11月该公司决定在2005年的“沈阳黄页”上发布广告,广告图样由许庆斌设计,使用了亚洲十强赛胜利雕塑纪念碑的V字型图案,白玉石公司认为缘福公司将本公司作品用于广告发布是明显的侵权行为,于2005年3月正式起诉,要求缘福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此案进入审理程序后,经庭外调解白玉石公司选择撤诉。 官司3 沈阳球迷协会起诉缘福公司和许芝本 沈阳市球迷协会在起诉状中是这样陈述“事实和理由”的:V型雕塑经球迷协会、沈阳白玉石雕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小川工艺美术设计服务中心三家共同构思、设计、制作,于2002年5月5日完成安装。2005年5月三方就该雕塑著作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即该雕塑著作权归上述三方共同享有,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该雕塑形象进行企业宣传,严重侵犯了原告对雕塑的著作权利。为此,原告要求法院依法判被告构成侵权、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万元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记者邱国栋整理 来源:辽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