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公布 全国各类残疾人总数8296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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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9:3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邱红杰、郑玮娜)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1日公布的最新调查数据表明,截至2006年4月1日,全国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 最新的数据显示,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我国残疾人口总量增加,残疾人比例上升,残疾类别结构也发生了变动。
据初步统计,我国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占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占16.30%。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在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我国残疾人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掌握最新实际情况,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国务院批准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始于今年4月1日,现场入户调查5月31日结束。其间有738个调查队,2万余名调查员、近6千名各科医生及5万多名陪调员,进入分布于全国城乡的近77.2万户人家,逐户询问、登记、筛查和残疾评定。调查的内容包括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生活状况以及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入户调查、复查完毕后,按照《事后质量核查工作细则》规定,随机抽取99个调查小区重新入户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调查方案设计的要求。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1日联合发布的调查数据公报认为,本次调查是一次成功的调查,数据真实可信。调查获得的丰富数据,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可靠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