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出台07赛季转会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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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50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邱国栋报道 昨日,中国足协出台了“2007年国内运动员转会工作规则”。 在新的转会规则中,一些传说中的大变革并没有出现,整部规则基本上没什么新意。 根据新规则,2007年的国内运动员转会申报时间是2006年12月1日至29日晚6时,转
在具体细节方面,下赛季各俱乐部依然可转入5名运动员,21岁以下运动员(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占5名转会指标,但每家俱乐部转入21岁以下运动员最多不得超过3名。 另外,对5个转入名额不设身份限制,也就是说“不存在国脚封顶数量”。 各俱乐部依然是掌握放留大权的绝对主体,如果俱乐部不在转会申请上盖章,任何人都无法投奔新东家。这个“霸王条款”的存在,标志着中国足球的转会体制还是远远落后于国际先进模式,这也必然会埋下大量隐患。 记者邱国栋 来源:辽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