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首页 > 正文 

奥运营销 不是产品标签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2:04 中国体育报

  “2008北京奥运经济与奥运商机高峰论坛”会上,专家学者对“北京奥运后经济”与中国企业奥运营销策略缺失发出预警,值得社会各方面对此加以关注。

  2008年北京奥运会,给中国经济带来一次重大的发展机遇。举办奥运会比赛的城市将通过奥运会这一全世界关注的盛大舞台,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区域经济。参与奥运会赞助的企业,围绕奥运会这一特殊的宣传载体,如果能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方案,就有可
能像韩国三星那样,“鲤鱼跃龙门”完成产品迈入国际市场,企业、产品品牌国际化的梦想。遗憾的是,现在国内不少企业展现出了参与奥运的极大热情,也知道2008是企业发展的一次历史机遇,但在迈入奥运市场门槛后,一直鲜见有效、涉及企业营销战略调整的举措出台,使费尽心力、财力争得的机遇正面临一点点的丧失。记者此前曾登陆几家奥运会供应商的网站,发现有的企业连自己成为奥运会供应商的消息都没有,可以想见这些企业的奥运营销行为未免滞后。

  按照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的有关规定,赞助企业的合作有效期为2008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过了这个日子,企业就无权使用奥运会的有关标志,也无权再以奥运会赞助企业的身份进行宣传和营销。现在离2008年底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奥运营销市场尚属于启动期,如果我们惜时如金,充分利用2008带给我们的历史机遇,就能通过奥运大舞台,成为奥运营销的英雄。否则,面对历史机遇,热情参与之后,营销行为迟钝和麻木,只能是企业非理性的冲动,这些企业失去的不仅是发展的千载良机,还有为取得奥运会赞助者身份而投入的重金。

  奥运赞助商它不是“企业花钱贴在产品上的标签”,奥运商机也不是“贴上(奥运)标签就能畅销全球”的万能膏药。如何利用、怎么有效利用?值得研究、探讨。为中国企业奥运营销把脉的话题,我们还将做追踪报道,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此发表真知灼见。


 

推荐】【 】【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