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贝克汉姆规则”美足大联盟要打巨星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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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7:48 新商报 | |||||||||
新华社专电MLS(美国足球大联盟)11日通过一项名为“贝克汉姆规则”的决议,允许联赛任何球队签下一名诸如贝克汉姆、罗纳尔多,或菲戈这样的高薪球员,以使联赛更激烈、更有看点。 按“贝克汉姆规则”,凡是MLS联赛的球队,均可在各队200万美元上限的工资额之外,再拥有一位高薪球员。球队可将这些球员进行交换,但任何队都不得拥有两位高薪球员
据报道,银河队和纽约红牛队一直在与贝克汉姆联系。贝克汉姆现仍在履行他与西班牙皇家马德里队的合同,但是他有一个足球学校在洛杉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