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冬梅状告王德显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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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1:20 金羊网-新快报 | |||||||||
王德显未到孙英杰为艾作证 新快报讯昨日上午,已立案近两个月的马拉松女弟子状告“恩师”王德显侵占财产一案在海淀法院复兴法庭开庭审理。在开庭后,法官首先询问双方是否有和解的可能,双方都拒绝和解。
王德显的委托代理人王和与律师张巨雷出席第一次开庭,原告艾冬梅、郭萍、李娟以及她们的律师吕军与许子栋列席。双方交换了证据,原告方出示了10类证据,主要内容是包括火车头体育协会的工资卡等一些证据。引人关注的是,目前又增加了两个新证据,一个是孙英杰的公证意见书,另一个则是两位新证人臧运杰和王启海。 被告方提出了4大类证据,主要是火车头体协出具的工资奖金支出等证明。原告方对以前诉讼有所增加,艾冬梅从原来的要求50000元赔偿费用增加到111222.86元,郭萍从原来的51000元增加到92239元,李娟要求从原来的20000元增加到38209元。 随后法官表示,本次法庭只是进行了证据交换,将给双方一次取证期,在15天之后再进行一次证据交换,具体时间是在27日下午2点进行。(吴心) (姚晓帆/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