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突然启动致人摔伤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9:0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克元)受人雇佣的王某在车上装载货物时,车辆突然启动,导致他摔伤。近日,闵行区法院判处雇主林某赔偿损失4.77万元,但林某有权向车主章某追偿。 去年11月22日,王某等四人受个体业主林某雇佣,在货车上捆扎货物,不料车辆突然启动。王某猝不及防,从车上摔下,导致严重骨折。经医疗鉴定,王某左上肢功能障碍,相当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王某将林某和货车车主、驾驶员章先生告上法庭,索赔6.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和林某之间有雇佣关系,王某在工作中受伤,林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